组织工作

关于开展党建工作发展党员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年06月13日 00:00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学校年度党政工作要点,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了解各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和《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情况以及本年度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学校决定近期开展党建工作发展党员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及对象

本次党建工作专项检查的重点是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检查对象为本年度有发展学生党员任务的基层党委。

二、检查时间

2018615-25日,具体时间由各基层党委根据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进度和材料准备情况提前与党委组织部协商确定。

三、检查方式

采取重点检查与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日常审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8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精神和《2018年入党审批各阶段报审材料目录和完成时间》要求,由党委组织部派员上门,现场查阅发展党员工作各阶段相关记录和材料(不听专门汇报),督导检查基层党委发展党员工作执行、完成与落实情况。

四、检查内容

1.《细则》和《规程》传达学习培训和贯彻落实情况。

2.发展党员工作原始会议记录(提供二级单位党委会议专用记录本和党支部会议专用记录本)、文书材料和保存情况。

3.关键环节和程序的执行情况,以及《发展党员工作档案袋》要求装档的28项材料规范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入党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党员(群团组织)推荐情况、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人选的备案情况、培养联系人工作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情况、发展对象的教育考察培训情况、政治审查情况、公示情况、发展对象预审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开会情况、发展对象谈话情况、基层党委审批情况、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培训情况、“两表一书”规范填写及审批情况、归档情况等。

4.党支部书记(支委)对发展党员工作理论、程序、要求、纪律、规矩的掌握情况和业务能力熟练情况(检查当天党支部书记必须在场)。

5.发展党员工作领导责任的落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1.抓好源头工作。各基层党委要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从党员发展工作源头抓起,抓好固本强基工程,把发展党员检查工作作为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的重要举措,确保此次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落实主体责任。各基层党委要责任上肩,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完成学校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开展的一项保障性工作,认真抓好做实,重点要落脚到党支部。专项检查开始前,基层党委、党支部要按照《细则》和《规程》要求及流程全面深入开展自查,随时掌控工作进度,摸清真实情况, 掌握关键节点,认真做好规定动作,确保领导有力、专人负责。

3.加强整改监督。各基层党委要坚持以查促改、以查促建,积极自查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加强研究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学校党委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基层党组织将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时整改,并以此作为年末党建考核的重要依据。

 

             党委组织部

               2018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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