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工作

关于进一步扎实做好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处置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年06月19日 00:00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从严治党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依据中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进一步扎实做好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处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取多途径多形式,于今年630日前认真完成最后一次“彻查”。2016年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以来,我校各级党组织通过认真排查多方联系,使绝大多数失联党员重新回到组织管理之中。但高校属于失联党员重点分布区域,从全省统计来看,我校仍有可能存在失联党员,请各级党组织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下大力抓好最后一次查找工作。

1.再次核清“底数”。在以前核查基础上,再次安排专人采取“过筛子”方式,把所有党员一一核对一遍,切实把超过6个月没有和组织联系的党员一个不漏地找出来,逐一登记造册、设立专档。

2.全力查找联系。各单位对查找出来的失联党员,逐一安排联系人,采取电话联系、上门走访、微信搜索等方式深入查找,联系人要强化责任心,全程作好查找纪录,切实担负起组织赋予的任务。

3.及时建档上报。对深入查找后仍然无法查找到的失联党员,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登记造册,逐级上报情况和名单,要逐人建立档案,把失联党员的情况和查找过程记录清楚,以备后查。

二、准确把握政策要求,于今年8月底前积极稳妥地做好并全面完成处置工作。失联党员处置事关党员队伍建设、事关党员切身利益,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各级党组织要本着实事求是、稳妥慎重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政策全面完成处置工作。

1.对重新取得联系、身在国内工作生活的正式党员:原则上可分三种情况进行处置:一是对主要由于客观原因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失联期间无不合格表现或违纪违法行为,本人能够正确认识问题,愿意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党支部在谈话教育、会议研究并报基层党委审批后,重新纳入党支部正常管理。二是对于因党性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涣散等主观原因失联,失联期间无违纪违法行为,取得联系后本人能够正确认识错误并愿意改正的党员,给予限期改正处置。如其在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无转变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三是对已取得联系党员中政治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已经丧失党员条件的;因思想蜕化提出退党,经教育后仍然坚持退党的;为达个人目的以退党相要挟,经教育不改的、劝而不退的,给予除名。

2.对重新取得联系但目前出国(境)定居的党员:正式党员的由所在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作出停止党籍的决定;预备党员的不再保留预备党员资格。

3.对截止今年630日仍未取得联系的正式党员,以及确认出国(境)但无法取得联系的正式党员:由所在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作出停止党籍的决定,经基层党委审批后,报上一级党委备案。党员停止党籍2年内,如本人与党组织主动取得联系并提出书面恢复党籍申请,经党支部认真考察和会议研究,并报基层党组织审查和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恢复党籍。2年后确定无法取得联系的,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4.对无法取得联系的预备党员:在国内工作生活,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出国(境)定居的,不再保留预备党员资格。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质量做好“收尾”工作

各级党组织要把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处置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中央提出的标准要求和规定时限圆满完成任务。

1.要切实夯实领导责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同志特别是查找任务较重的党组织负责人要亲自抓,认真做好筹划部署和组织领导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全程抓好落实,重要材料和数据要把关签字;基层党组织和党支部要严格按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抓好落实,上报的有关材料和名单,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审定并签字把关,确保工作质量。

2.要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

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处置工作要严格按照中省要求中明确的程序进行。特别是对党员的查找过程要实行全程纪实,每项工作都要有痕迹和记录;对查找到的失联党员,要认真核查失联期间的表现情况,要有调查材料和结论并装入本人档案;对组织处置过程必须全程纪实,按要求研究、报批、备案、建档。失联党员所在支部已不存在的,由上级党组织负责相关工作。上级党组织要加强督查指导,对态度不积极、工作不认真、推进不到位的党组织,要及时予以批评纠正。

3.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以此次失联党员处置为契机,深入探索加强党员管理特别是防止失联的有效机制,要高度重视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力求达到党员转出组织关系时做到“四有”,即:有一张包含党员去向、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备用联系人的详细登记表;有一次明确党的性质宗旨、明确党员权利义务、明确党的组织纪律的深入谈心谈话;有一个印有网上支部IP地址、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联系方式(电话、微信或邮箱)的联心卡;有一份党员作出的承诺书,从而确保每名党员时刻不忘党的纪律,时时处处都在党组织的管理之中。

四、各阶段工作时间安排

按照中省有关要求,我校做好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处置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615-618日)认真分析研究本单位情况,精心制定方案,安排部署好工作,夯实各部门、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2.619-625日)完成对本单位党员的再次核对,切实摸清现状,建立失联党员名单。

3.626-72日)完成本单位联系查找工作,对本单位用常规手段实在无法联系到的党员,登记造册,上报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再次进行深入查找。

4.73-713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组织处置,同时将失联党员名册、处置情况报告以及《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有关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上报党委组织部。

经认真排查无失联党员的党组织,将《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有关情况统计表》(见附件)零报告上报党委组织部。

 

附件: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有关情况统计表.xlsx

 

                                     党委组织部

                                    2018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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