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增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7年06月01日 00:00 点击数:
西财党字[2007]19号
关于做好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增补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我院全员聘任工作已基本结束,各党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直属党支部)委员变动情况较大,部分总支委员缺额较多,影响了基层组织工作,为健全基层组织,进一步加强总支工作,党委决定按照有关规定对确因工作需要补充的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委员进行增补。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增补工作从5月15日开始,至6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自行安排。
二、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
1、党总支委员会组成。党总支委员会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一般由5—7人组成。党员人数(含学生党员)在100人以上的党总支委员会可由7人组成(总支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统战委员、青年委员等);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党总支委员会由5人组成。二级学院院长是党员的应增补为总支委员,由于学院工作重心下移后二级学院院长在人、财、物的管理和使用方面负有重要责任,所以在党总支中不宜担任纪检委员。
2、直属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直属党支部委员会人数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一般由3—5人组成。各直属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个别支部党员人数过多的,可由5人组成。
三、增补办法
1、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增补,按照学院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选举工作条例》(党字[2004]11号)文件规定的工作程序,在全体党员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并报党委审查同意后,在本单位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补选委员一般采用差额,如候选人提名集中,也可采取候选人数与应选名额相等的办法进行补选。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增补结果及委员会分工情况需报院党委批复。
四、工作要求
1、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增补工作是党组织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认真组织,完成好此项工作。
2、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落实该项工作中应及时与院党委组织部沟通,确保委员增补工作顺利进行。
3、党总支委员增补工作应与党支部换届工作统筹安排,依次进行。
中共西安财经学院委员会
2007年4月30日
主题词:党总支部 委员 增补 通知
抄送:院党委委员,院领导,档(2)。 2007年5月9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