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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加强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年04月27日 00:00 点击数:

西财党组发〔20181

 

关于印发《加强基层党支部

书记党建工作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支部、直属党支部):

《加强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保障实施办法》经2018412日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根据实际,组织实施。

                          中共西安财经学院委员会

                 2018423

 

 

 

 

加强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保障实施办法

(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在党建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激发基层党支部书记引领带动党员师生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共西安财经学院委员会关于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结合基层党支部工作具体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1.紧扣中心,服务大局。按照中央、省委有关规定,对基层党支部书记工作条件和待遇给予一定保障,有效调动和激发党支部书记工作积极性,推进我校新时代党建工作,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和组织保证。

2.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兼顾专职与兼职党支部书记工作量差异,重点解决兼职党支部书记报酬待遇。

3.权益下放,考核挂钩。充分给予基层党委、党总支自主分配权,结合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考核制度,坚持与岗位目标完成情况紧密结合,严格考核,不搞一刀切,干有所得、绩有所奖。

4.民主公开,规范操作。充分发扬民主,按规定程序确定和发放党支部书记补贴,基层党委、党总支集体研究,集体决定,及时公开,接受监督。

二、保障范围

隶属于基层党委、党总支的兼职教职工党支部书记。

三、保障条件

1.现职担任党支部书记的兼职教职工党员;

2.完成党支部党建工作任务,在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考核中达到合格以上的;

3.党建工作未出现重大失误和责任事故的;

4.能够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的。

四、保障经费

每支部每月300元,全年按10个月(不含寒暑假)3000元标准给予经费保障。

五、经费用途

用于兼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电话补助、交通补助、资料费、岗位补贴和考核奖励等费用。其中,200元为党支部书记基本补贴,另外100元由基层党委、党总支根据本单位党支部工作情况作为激励基金酌情发放。

六、保障程序

1.经费拨付。学校党委按支部数将全年费用一次性拨付给基层党委、党总支,由基层党委、党总支根据基层党支部书记岗位责任、工作难度和工作实绩,合理确定补贴报酬,酌情发放。

2.工作考评。由基层党委和党总支负责牵头实施,对所属党支部党建工作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发放相应的岗位补贴。

3.提出方案。由基层党委和党总支根据考核结果研究发放具体实施方案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每半年进行一次。

4.发放领取。根据实施方案,由基层党委和党总支制表发放,确认领取后妥善归档保管相关凭证。

七、经费管理

1.基层党委和党总支要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2.基层党委和党总支可采取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量化考核等措施,健全完善便于操作、充分调动积极性的党支部书记绩效考核机制。

3.落实党支部书记待遇情况报告备案制度,基层党委和党总支每半年向学校党委报告备案一次。

4.学校党委每年结合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对经费使用进行专项检查并随时监督。

八、本实施办法自20181月执行。原教师党支部书记补贴同时停止发放。

九、行知学院党委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随附原文:西财党组发〔2018〕1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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