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工作

关于做好2018级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年09月19日 00:00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

为做好2018级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入党材料审核工作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新生党员的档案材料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做好相应的办理和管理工作。

(一)审查范围

2018级新生党员包括新入校的研究生(含由本校升入的研究生,以下统称新入校的研究生)、本科生、专升本、行知学院本科学生党员。

(二)审查的内容

1.《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是否符合要求。志愿书是否为新版本,志愿书中是否存在缺项、涂改和漏填、错填等问题。

2.审核发展党员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发展单位是否具有吸收预备党员资格;培养期、发展时间、入党人年龄是否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等。

3.审查档案材料是否真实。认真核查材料的时间、内容、字迹等,查验有关证件是否与材料相符,有无涂改及造假现象。

4.审核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党员档案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党员(群团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党校培训情况(三个环节)、政审调函、政审报告、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记录、公示情况、预审情况、票决情况、各环节会议记录和审批情况、《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培养考察教育登记表》(所有预备党员都必须有)等材料。20171月后在省内入党的,党员档案材料必须包含《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要求的28项材料,省外入党的参照省内材料要求执行。

5.审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否规范。2018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分两种类型:由省外转入的需开具带有“回执联”的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组织部”或“西安财经学院党委(或党委组织部)”,去向应填“中共西安财经学院××学院委员会”。

由省内转入的按照要求必须在网上进行转接,网上介绍信去向在系统中选择新生所去二级学院党支部全称(如:中共西安财经学院××学院学生第一支部委员会)。

(三)审查的重点

1.从中学入党的新生党员是资格审查的重点,着重审查:

1)审查中学入党的新生党员是否年满十八岁申请入党,党员发展时间是否符合规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时间必须满一年)。

2)入党档案材料是否齐全,相关审批手续是否完备(签字、党委审批印章等)。

3)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高中时期入党的学生党员一般情况下应在其所属中学发展或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如果发现新生是在其所居住的村、镇党组织入党的,要向该生及其学校党组织、所在村镇党组织了解情况,调查该生不在学校发展的原因。

2.新入校的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党员重点审查入党档案材料是否齐全,相关审批手续是否完备(签字、党委审批印章等)。

(四)做好审查的相应办理和管理工作

各基层党委要安排专人(党委委员或党支部书记)认真审查新生党员的入党材料并对其进行党员资格审查。

1.新生党员要认真填写《西安财经学院2018级新生党员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一),对于入党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的,须向本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何时在支部大会上被吸收入党、介绍人是谁、上级党组织派人与其谈话的时间”等,调查人要对谈话情况做详细记录,被调查对象要对谈话记录签名确认。对自己无法说出入党介绍人或支部大会召开时间、入党材料不真实的,各基层党委要以函调等方式进一步调查核实,并及时将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报党委组织部,并要对本人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对材料不齐全、入党程序和手续不完备等的新生党员,要及时通知学生本人联系原所在学校党组织,将材料及时补上。对新转入的未按期转正的预备党员,原则上退回原学校,转正后予以接收。

2.对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新生党员档案材料要有专人保管,交接手续要完备,并妥善存档。对丢失学生党员材料的要视情节进行责任追究,与本人的考核挂钩。

3.基层党委要及时将新生党员编入学生党支部、党小组,加强对新生党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各基层党委对新生党员要进行党的先进性教育,提出纪律要求。对预备党员要及时安排两名联系人(正式党员)继续培养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写实登记表。

4.对于转入的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材料要及时转给所在党支部,保持培养、教育工作的连贯性。各基层党委要将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材料进行收集、建档,登记、统计汇总,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二、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一)凡新生党员,应在报到后及时接转组织关系。支部书记、辅导员应及时提醒新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对未及时接转组织关系的预备党员,如无特殊情况,超过6个月不转组织关系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基层党委应指派专人统一负责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档案材料的接收、登记、保管和催缴工作。

(二)新生入党档案材料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审查无误能确认党员身份的,各基层党委须统一收齐通过审查的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将组织关系待转的新生党员的基本情况填入《西安财经学院2018级新转入学生党员登记表》(附件二)。经基层党委审核负责人(书记或副书记)签字盖章后,以基层党委为单位统一于927日前将纸质版报送到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

(三)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办理。

1.由省外转入的,经各基层党委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入党材料审核无误后,由各基层党委在系统中完成以下操作:

1)通过“组织关系转接→外系统转入登记→选择转接类型→勾选þ外系统转入登记”,并根据纸质版介绍信内容将电子介绍信填写完成,介绍信内容要与纸质版介绍信一致。

2)之后点击“生成转接路径”。

3)生成转接路径后,请核对转接路径生成是否正确,如正确无误请点击“确认发起”按钮正式发起转接并通知下一节点审批(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关系转接的转入阶段,完成“生成转接路径”后,详细审批和接收操作与省级转接操作一致。)。若转接路径生成有误请点击“返回上一步”按钮修改转接信息。

4)审批完成后,系统中新生党员信息随即编入党支部,在“党员信息管理”模块查看新生党员信息编入党支部后,及时在系统中完善党员个人信息。

2.由省内转入的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依次由组织部和各基层党委按照系统逻辑校验内容和网上转接审批流程对党员个人信息和党员组织关系校验审批。审批完成后,系统中新生党员信息随即编入党支部,请及时在系统中完善党员个人信息。

完善转入党员个人信息要依据党员个人身份证、党员档案中入党志愿书等实际材料,务必一次性准确录入。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查阅相关档案材料予以更正,需要对方单位提供的材料及时联系对方提供(如: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对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入党材料审核没有通过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退回以免过期,党员个人信息也不能入库。

(四)按照中组部党员信息采集工作要求,请审核新生党员在毕业学校已填报的《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三)内容与党员档案实际材料是否一致,不一致的按照党员档案实际材料及时予以更正。同时将信息汇总在《党员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四)中。附件三和附件四均由各基层党委妥善保存备查。

 

电子邮箱: zzb@mail.xaufe.edu.cn

联系电话:029-81556035

 

附件1:西安财经学院2018级新生党员资格审查登记表.doc

附件2:西安财经学院2018级新转入学生党员登记表.xls

附件3: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doc

附件4:党员基本信息汇总表.xls

 

                                        党委组织部

                                      2018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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