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2年第二期(总第11期)发展对象培训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年10月21日 14:38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党员发展程序,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第二期(总第11期)发展对象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引导发展对象了解入党前应具备的条件和应履行的程序,系统掌握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纪律和党员标准;通过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牢记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练就过硬本领、树立崭新形象、贡献青春作为。
二、培训对象
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后被列为发展对象的同志。
三、培训时间
2022年10月25日至11月6日。
四、培训内容和形式
培训依托西安财经大学党校在线教育平台组织实施,参训学员在西安财经大学在线培训平台http://xaufe.dangqipiaopiao.com/ 进行登录学习(学员账号即为学号,初始密码Aa888888)。培训学习分为课程学习、主题研讨(即课外拓展)、撰写心得体会、在线考试四个环节,共24学时。除线上学习外,请参训学员注册“学习强国”平台,完成自学相关内容,至少400积分。
五、培训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发展对象集中培训工作,设管理员一名(院系管理员指导手册详见附件2),要定期登陆管理员账号,督促学员保证学习进度,确保培训有序推进。请于10月23日前务必将发展对象参训学员名单(附件1)电子文档上传至党务工作平台。纸质版经书记签字,盖章后报党校办公室(长安校区行政楼B-204室)。
2.参训学员要妥善协调好工作、学习、生活等事项,确保高质量完成网络培训,学员操作详见附件3。未取得培训电子证书的学生视为培训不合格,其余学员根据在线考试成绩和心得等完成情况综合考评。培训合格者准予结业,学校党校审核并颁发结业证书。
3.各培训班要严格执行和落实学校的各项疫情防控规定,确保培训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六、其他事宜
1.为体现发展对象培训的严肃性,参加培训的学员党课结业证仅在培训年度内统一发放,如有错误请务必于当期培训结束后及时解决,丢失一律不予补办,由基层党委开具培训证明,请参加培训的学员妥善保管自己的结业证书。
2.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学校党校联系.
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56033
附件1:2022年第二期(总第11期)发展对象培训学员名册(样表)
附件2:西安财经大学院系管理员指导手册
附件3:西安财经大学发展对象参训学员指导手册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