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班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年02月18日 15:50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高校领导干部暨委厅直属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班的通知》安排,定于2023年2月20 日(星期一)—24日(星期五)举办我校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五个牢牢把握”、在“三个全面”上下功夫、“七个聚焦”、“九个深刻领会”等要求,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的系列重要讲话和相关文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的重要讲话,结合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十九大报告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联系学、贯通学、系统学,做到学深悟透,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记“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确保大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在我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参会及参训人员范围
校领导,全体处级干部
三、培训安排
此次学习采取视频辅导、分组领学、专题研讨、自学等形式进行。具体培训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
(一)集中学习
会场安排:
1.主会场:校领导,管理、教辅各单位处级干部在长安校区行政楼一楼视频报告厅。
2.分会场:各学院、教学部处级干部在长安校区行政楼A座201会议室。
(二)分组学习
参训人员共分5个小组,具体分组及学习研讨地点详见附件2。
四、有关要求及其他事宜
1.所有参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按时参加培训。全体参训人员20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签到入场,其他集中学习时间按照培训日程安排提前15分钟签到入场。培训期间请佩戴口罩,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保持会场安静,将手机置于静音或关闭状态。
2.学习结束后,所有参训人员,围绕研讨题目,撰写一份2000字以内的学习体会,电子版于2023年2月27日前提交党委组织部邮箱:zzb@mail.xaufe.edu.cn。学校党委将择优上报省委教育工委。
联系人:方老师 029-81556033
党委组织部
202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