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办我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8年03月21日 00:00 点击数:
西财党组字[2008]2号
关于催办我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
通 知
各党总支: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根据全国和我省第十六次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教工委组群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我院党员教育管理,现将党员库中各总支毕业生中未转组织关系的党员名单转发给你们,请各总支于2008年3月底之前通知本院毕业生于4月15日前缴清党费,将组织关系转出。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与组织联系,未参加组织活动,欠缴党费,不转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各总支可结合本院实际,根据新党章有关条款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党委组织部。
附:管理学院、会计学院、统计学院、经济学院、文法学院、信息学院、政治与行政学院、华美商学院未转组织关系毕业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