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查入库党员信息和补充采集新转入党员信息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年09月03日 00:00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我校党员信息采集及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工作第一阶段已经结束,现将入库党员信息反馈给你们,请安排专人进行入库党员信息核查工作,对每位党员信息进行逐一逐项核对,确保信息准确、完整、规范。已采集但入库遗漏的党员信息、未采集信息的新入职教工和2017年新入学的学生党员信息,此次一并补充采集。具体要求如下:
一、已入库党员信息核查
1.已入库党员信息由校党委组织部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按支部导出,以电子版形式发给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审核反馈的入库党员信息是否准确、完整、规范。采集的16项信息包括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入党日期、转正日期、学历等要准确无误,家庭住址要填写到门牌号,填写不全的要补充完整。现职处科级干部的出生日期、入党日期、学历等信息要按照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后确认的信息填报。
3.入库党员信息有误需更正的,请将需更正的党员信息全部汇总在“党员基本信息采集汇总表”上(组织部网站下载),并把更正过的信息项标注成红色。电子版发至组织部邮箱zzb@mail.xaufe.edu.cn,纸质版打印盖章、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签字后,交至党委组织部存档。
二、新转入的党员信息采集
1.新入职的教工党员信息采集。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暑假之前上报“党员信息基本采集汇总表”后,又有新入职的教工党员,在确定党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后,尽快将回执反馈给原单位党组织,并按照党员信息采集工作程序,在其党员档案中查找本人在原单位填写的“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档案中若没有此表的要重新填写,审核无误后留存基层党组织备查,并将本单位所有新转入的党员信息全部汇总到“ 党员基本信息采集汇总表”中,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组织部存档,电子版发至组织部邮箱(同上)。
2.新入学的学生党员信息采集。
新入学的学生党员(包括2017级本科生、研究生、专升本学生中的党员,)请在完成组织关系转接时,收集其在原学校填写的“党员信息基本采集表”(查阅学生党员档案),由接受的党组织审核,并将信息全部汇总填入到“ 党员基本信息采集汇总表”中,具体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完成时间
按照上级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要求,9月10日为时间节点。我校入库党员信息核查工作、新入职教工党员信息采集工作,请在9月8日前全部完成,9月9-10日由党委组织部补录到“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9月10日以后转入的党员信息采集另行通知。
以上提及的“ 党员基本信息采集汇总表”请分类汇总上报(核查更正信息、新入职教工党员信息、新生党员信息)。
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联系人:孙晓春。电话81556033,手机:13572577588。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17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