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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年04月26日 00:00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17年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 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陕组发[2016]33号)精神,为全面实行和贯彻《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加强和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现就2017年发展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规程》。2017年起,全省全面实施《规程》。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学习和贯彻,严格程序,坚持标准,确保党员发展质量。

二、分级分类抓好《规程》培训。学校党委负责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副书记及组织委员(或具体负责发展党员工作的同志)的培训;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宣传和学习,集中组织基层党组织党委所有成员及支部书记学习培训,20174月底要覆盖到所有基层党支部。
    三、控制好发展指标和总量。2017年党员发展指导计划已下达到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按党员发展计划、程序和进度掌握工作节奏,严格审查,有领导、有计划的做好本年度党员发展工作,实际发展数不能大于指导计划,也不能少于指导计划的98%

四、规范流程,统一要求。《规程》配套有《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图》,每个党支部一份,实行全覆盖,要求上墙;各党支部(特别是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要认真学习和掌握党员发展流程,规范操作程序,对《规程》中每一阶段涉及的参考模板,要按模板格式和要求严格执行;《规程》附有“两表一书”样表和详细填表说明,各党支部在完全学习和掌握的前提下组织好入党人员的填表培训和指导,做到每一阶段、每一环节要求统一、程序规范、材料齐全。

五、明确责任,严把材料预审关。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成立入党材料审查组,明确责任,由党委书记负责,党委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具体实施对各党支部入党材料进行逐一、详细审查,严格把关,做好发展党员材料的预审工作,保证材料规范准确。

六、开好“两会”,严格审批程序。党支部、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分别开好支部大会和基层党委会,按照《规程》要求、程序和时间节点、精心组织、梳理细节,严格会议程序,做好会议记录、决议和审批工作。

七、妥善做好材料建档和归档。《规程》规定,从收到入党申请书开始,建立完整的发展党员工作档案,装入《发展党员工作档案袋》。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员档案管理,要督促和要求党支部明确建档责任人和档案管理人,按照档案归档目录和要求,做好党员档案的建档、归档、转交、接收和日常管理工作。

八、抓好时点,掌握工作节奏。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规程》发展党员每一个阶段要求和时间节点,抓好关键时点、掌握工作节奏,有条不紊的开展组织好党员发展工作。2017年党员发展工作时间安排:

1、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预审:520日、1120日前完成;

2、组织部审查,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61日、121日前完成;

3、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批:6月上旬、12月上旬前完成;

4、学校党委审批(备案):6月中旬、12月中旬前完成。

九、其他说明

1、《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和《发展党员工作档案袋》由省委组织部和省委高教工委统一印制,均按实际发展指标人数发放。

2、《规程》及参考模板、《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和《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样表请进入“党委组织部网页”下载。

3、《规程》实施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书面反映。未尽事宜,请致电:81556035,联系人:冯铁鹰,电子邮箱: zzb@mail.xaufe.edu.cn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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