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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先进党总支、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5年06月10日 00:00 点击数:

 西财党字[2005]20号
 
 关于评选先进党总支、先进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激励广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在学院改革与发展中更好地发挥作用,院党委决定开展评选先进党总支、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的基本条件
    先进党总支、党支部: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院党委的各项决定;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本单位的实际,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工作规范并富有创造性;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党政领导班子团结、廉洁、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党员教育活动和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强,效果明显,本单位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优秀共产党员: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学院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有突出业绩(学生党员要求学习成绩突出);党性观念强,思想觉悟高,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优秀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和实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模范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务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在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紧密联系实际,努力工作,完成任务好,并取得明显成绩;党性观念强,坚持原则,公正廉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累计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
    二、评选名额和范围
    先进党总支3个(教学系统2个,机关及其它总支1个);先进党支部:7个以上党支部的党总支推荐2个,其它党总支推荐1个;优秀共产党员:按照本总支正式党员人数10%的比例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20名(各总支、党委工作部门各推荐一名)。
    评选范围:
    正式组织关系在我院的正式党员均可参加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包括党总支、党支部的负责人和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能交叉。
    三、评选方法步骤
    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注意听取群众意见,注重工作实际和群众公论,坚持高标准,好中选优。
先进党总支、先进党支部的评选与基层组织考核评估合并进行,具体办法遵照《中共西安财经学院基层组织考核评估标准及办法》。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采取自下而上推荐的方法,先由党支部推荐,党总支研究决定,然后报院党委审批。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拟表彰名单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七一”前进行表彰和宣传。
    6月20日前,各党总支将推荐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结果填表报党委组织部。
    四、组织领导
    评选表彰活动在党委领导下进行,具体组织工作由组织部负责。
 
                                              中共西安财经学院委员会
                                                   200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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