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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共西安财经学院委员会校党委委员联系二级学院(教学部)党组织及师生党支部制度》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年04月27日 00:00 点击数:


西财党发〔2018〕15号


 


关于印发《中共西安财经学院委员会校党委委员


联系二级学院(教学部)党组织及师生党支部制度》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支部、直属党支部):


《中共西安财经学院委员会校党委委员联系二级学院(教学部)党组织及师生党支部制度》经2018年4月12日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根据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西安财经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23日


 


 


中共西安财经学院委员会校党委委员


联系二级学院(教学部)党组织及师生党支部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党的群众路线,推动党员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带头联系基层党组织、联系师生,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效性,提高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密切师生关系、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特制定校党委委员联系二级学院(教学部)党组织及师生党支部制度。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密切师生关系、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为目标,着眼于夯实党建基础、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组织力,推动校党委委员以身作则,深入支部、深入基层,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聚民心,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动学校中心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形成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工作目标


1. 加强校级领导干部与二级学院(教学部)党组织的联系,研究解决二级学院(教学部)党组织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帮助指导二级学院(教学部)党组织做好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主体作用。


2. 加强校党委委员与党员师生的直接联系,全面掌握基层工作状况和校情民意,深入联系单位、深入支部、深入课堂、深入师生学习生活一线,听取师生员工意见建议,深入做好师生思想政治工作。


3.加强校党委委员的群众意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用实际行动问政于师生、问需于师生、问计于师生,促进决策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联系要求


1.校级领导干部按照分工,各联系1个二级学院(教学部)党组织、校党委委员各联系1-2个教工党支部或学生党支部。


2.校级领导干部、校党委委员到所联系的二级学院(教学部)党组织或党支部指导工作每年至少1次、为所联系二级学院(教学部)党组织或党支部党员讲党课每年至少1次、听取所联系二级学院(教学部)党组织或党支部工作情况汇报每年至少1次,与所联系二级学院(教学部)党组织书记或党支部书记开展谈心活动每年至少1次。


3.校级领导干部、校党委委员到所联系二级学院(教学部)党组织或党支部,指导联系党的建设工作,解读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政策及决议决定,帮助解决党建工作、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指导联系二级学院(教学部)党组织或党支部开展特色活动,提高工作能力和效率,指导联系党组织树立典型,学习先进,争当先进。


四、工作要求


1.校级领导干部联系二级学院(教学部)党组织根据校领导工作分工范围确定;校党委委员联系教师、学生党支部工作由党委组织部统一安排,一般在二级学院党组织范围内确定。相关党支部要主动与所联系校党委委员对接,协调组织好汇报、谈心、参加活动等工作,指定专人做好记录、留存好工作档案。


2.二级学院(教学部)要制定本单位党组织联系师生党支部制度,班子成员要结合分工联系教师、学生党支部,确保每个师生党支部都有人经常联系、及时指导,具体联系办法参照本制度制定并报组织部备案。


3.每学期末对校级领导干部联系二级学院(教学部)党组织、校党委委员联系师生党支部以及二级学院(教学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教师、学生党支部工作开展总结。各二级学院要将校领导、校党委委员及本单位领导干部有关联系党组织及师生党支部活动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组织部,组织部负责汇总,保证本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附件1:校党委委员联系教师、学生党支部一览表.xlsx


附件2: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教师 学生党支部记录表.docx


 


随附原文:西财党发〔2018〕15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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