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关于举办2025年第一期(总第16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年04月17日 09:49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党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精神,根据《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24—2028年)》等文件要求,把牢发展党员“入口关”“质量关”,引导发展对象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党的创新理论,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坚定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展2025年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总第16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对象

全校2025年上半年确定的学生和教职工党员发展对象

、培训时间

2025422日至430日。

、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统一组织,不分班次,采取集中授课、实践教学、分组研讨、自主学习、撰写心得等方式进行,32学时。行知学院的发展对象培训,由行知学院党委具体负责。

1.集中培训16学时)。主要通过举办开班式、专题讲座警示教育等方式进行

2.实践教学(6学时)。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党校为单位,组织全体发展对象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2022年修订),观看专题纪录片、红色影片参观学校党史馆,分组围绕研讨主题开展研讨交流。

3.自主学习(8学时)。原则上与集中培训同步进行,发展对象认真学习《入党教材》(党建读物出版社)。同时借助共产党员网,学习强国平台开展线上学习,主要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的创新理论、党内法规、党史知识自主观看《榜样9》专题节目,《党课开讲啦》节目。

4.撰写心得(2学时)。在培训学习的基础上,每位学员需撰写一份心得体会,心得提交给各分党校。分党校筛选优秀心得审核后上报学校党校,优秀心得将陆续在“西财大先锋”微信公众号推送展示。

详细安排随后以附件形式另行通知。

、培训要求

1.各分党校要充分认识发展对象培训的重要意义,坚持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标本单位本年度发展党员指标,统筹规划党员发展工作,指定1名党员教师负责本单位发展对象培训日常考核事宜。请于418日前将发展对象名单(见附件1)电子文档上传到智慧党建平台,纸质版经本单位书记签字后报党校办公室(长安校区行政楼B-204室)。

2.培训考核依据《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党校培训管理办法》(西财大党发〔2025〕13 号)执行。由日常考核(占比 20%)和结业考试(占比 80%)两部分综合评定,学员总评成绩达到 80 分及以上,考核结果为合格。结业考试由学校党校统一组织实施,时间暂定于58日中午12:20-13:50培训考核合格者由学校党校统一颁发结业证书。发展对象未参加培训,未取得结业证书,不得发展入党。

3.请本次所有发展对象关注“西财大先锋”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统一身份认证绑定,集中授课期间统一采取“西财大先锋”线上签到,相关数据及时反馈各基层党组织(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集中培训期间严肃培训纪律,违反学员将依据《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党校培训管理办法》取消培训资格

、其他事宜

1.为体现发展对象培训的严肃性,参加培训的学员党课结业证仅在培训年度内统一发放,如有错误请务必于当期培训年度内解决,逾期、丢失一律不予补办,请参加培训的学员妥善保管自己的结业证书。

2.本期培训班教学计划安排及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56033


附件12025年第期(总第16期)发展对象培训学员名册(样表)

附件2:西财大先锋(智慧党建平台)使用说明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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