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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我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年04月26日 09:28 点击数:

西财大党发〔2021〕25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为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凝聚力量、砥砺奋进,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根据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全省高校“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陕教工组办〔2021〕2号)精神,校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在此基础上推荐上报全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优秀共产党员:组织关系隶属于我校,按规定正常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具有一年以上党龄的正式党员。应重点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的优秀党员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党员中推荐。

2.优秀党务工作者:组织关系隶属于我校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及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且累计从事党务工作2年以上者。

3.先进基层党组织:我校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基层党支部,重点向基层党支部倾斜。

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人选不交叉。副校级以上领导人员一般不推荐,处级领导人员要从严掌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1)推荐上报。

全省高校“两优一先”的评选,经各基层党组织推荐,在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评选的基础上,联评选出全省高校优秀候选单位和个人经校党委审定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委教育工委。2016年以来,已被党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不再列入推荐范围。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干净担当,带头学习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严守党纪上作表率;牢记宗旨,密切联系师生,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吃苦在前、乐于奉献、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专业学习中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实绩突出,得到党员师生的公认。

2.优秀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注重学习,有较高的党建理论水平;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建业务,认真履行职责,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事业心、责任感强;党建工作思路清晰,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善于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高校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处事公道;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工作业绩突出,党务工作得到师生公认;密切联系师生,自觉为师生排忧解难,在党员和师生中威信高。

3.先进基层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聚焦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围绕“双一流”建设和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师生在新时代教育追赶超越中真抓实干、克难攻坚,工作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强化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洁,作风务实;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工作运行规范高效,表率作用发挥好,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党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表彰原则、方法与步骤

1.评选原则

坚持条件,民主推荐,好中选优,宁缺毋滥;注重实绩,突出先进性和示范效应。

2.评选方法与步骤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本次评选表彰活动中关于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评选的组织领导、审查把关和材料上报工作。

(1)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支部的评选。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召开委员会扩大会议(扩大至党支部书记或同级党员行政领导干部参加)或党员大会,传达学校党委文件,对评选工作做出具体安排,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程序组织评选。评选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会议研究确定,然后按照所分配名额等额报送党委组织部,经校党委会研究批准。

(2)校级先进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评选。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依据《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提供自荐材料,进行5分钟工作汇报,学校组织联评,联评结果报校党委研究确定,未递交自荐材料的单位视作放弃参评资格。自荐材料同校级“两优一先”材料一同报送,汇报联评时间另行通知。

(3)全省高校“两优一先”的评选。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通知要求,在本单位确定推荐的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支部基础上各提名1名(个)(无合适可不提名)。依据提名及校级先进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评选结果,由学校组织联评,并报校党委研究确定,产生全省高校“两优一先”的评选结果。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填报全省高校“两优一先”推荐表(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纸质版签字盖章同校级“两优一先”推荐材料一并上报。

3.命名表彰

“七一”前,学校党委召开表彰大会,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

四、有关要求

1.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把评选表彰工作作为增强党员责任感、荣誉感和自豪感,提振追赶超越精气神,凝聚教育高质量发展正能量的重要举措,周密安排部署、有力有序推进。要激励广大党员在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师生中创先进、争优秀。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评出干劲、评出氛围。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做到好中选优。推荐对象的确定,要在民主推荐或评选的基础上,经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后,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会研究后上报。

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58日前将校级“两优一先”推荐材料一式两份(使用A4纸双面打印)报校党委组织部,同时发送推荐材料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大于1MB)至电子邮箱(同时附一张生活照电子版)。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情况报告。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以书面形式报送,主要包括推荐对象名单、推荐过程及廉政鉴定等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2)审批表。推荐的校级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填写相应审批表格(见附件2至附件5,表格电子版可在组织部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审批表中主要事迹栏由事迹材料缩写而成。表格中单位、人名、曾获奖励等一律使用全称,推荐意见加盖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公章。

3)事迹材料。先进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

人:葛霖杉

联系电话:029-81556047

电子邮箱: zzb@mail.xaufe.edu.cn


附件:

1.西安财经大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名额分配表;

2.西安财经大学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3.西安财经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

4.西安财经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

5.西安财经大学推荐“两优一先”汇总表;

6.全省高校“两优一先”推荐表;

7.2016、2018年全省高校“两优一先”表彰汇总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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