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做好入党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教党〔2017〕8号)以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第一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总第8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组织集中培训,使发展对象对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义务和权利等有深入的了解,进一步端正发展对象入党动机,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不断坚定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培训对象
发展对象培训班主要培训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后被列为发展对象的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最晚为2021年4月13日(此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复的时间)。
三、培训时间
2021年4月13日至4月26日。
四、分班情况
本期党校学员共分为五个班,具体如下:
培训一班:由法学院、文学院的发展对象组成,本次培训由法学院具体负责。
培训二班:由外国语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的发展对象组成,本次培训由外国语学院具体负责。
培训三班:由商学院、统计学院、管理学院的发展对象组成,本次培训由商学院具体负责。
培训四班:由经济学院、信息学院、其他基层党组织的发展对象组成,本次培训由经济学院具体负责。
培训五班:行知学院的发展对象,由行知学院具体负责。
五、培训内容和形式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影像教学、实践教学、主题研讨、学员自学、结业考核等方式灵活进行,共30学时。
1、集中授课(18学时)。主要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的方式进行,共6个专题,每个专题3学时。教学管理由负责学院实施安排,时间联系授课老师灵活安排,尽量放在晚自习、周末等时间开展,4月26日前完成所有专题讲座。
2、影像教学和实践教学(4学时)。借助共产党员网,人民网-党建版块,学习强国平台、i西财大APP平台,各培训班级集中组织观看专题纪录片、聆听云党课、组织红色观影活动等。注重理论学习与实践砥砺相结合,引导学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历史,增强爱国主义情怀,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践行者,实现从知识汲取到信念信仰的转化、升华。培训结束,学员“学习强国”平台累积积分不少于500分。
3、自主学习(4学时)。原则上与集中培训同步进行,并在结业考试前完成。各培训班级组织学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等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内容,提高学员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自觉性,不断夯实学员的理论基础。
4、分组研讨(4学时)。各培训班级以学院为单位设立培训小组,安排指导老师和组长认真做好考勤和讨论记录,充分调动参训学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抓住建党100周年等重大契机,把世情、国情、党情的学习结合起来,突出研讨交流的价值导向功能和德育渗透功能。
以上培训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六、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总成绩由考勤情况、撰写心得情况、结业考试成绩三部分构成。其中,考勤情况占20%、撰写心得占20%、结业考试成绩占60%。结业考试由学校党校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安排另行通知);考勤、撰写心得情况由各基层党组织负责审定报送。培训考核合格者由校党校统一颁发结业证书。发展对象未参加培训,未取得结业证书,不得发展入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结业:
(1)无故缺席缺勤1次或事假缺勤2次(含2次)的;
(2)未撰写上交学习心得的;
(3)结业考试成绩、考勤成绩、撰写心得成绩中有任何一部分成绩未合格的。
七、培训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发展对象集中培训工作,对标本单位本年度发展党员指标,统筹规划党员发展工作,各培训班级负责人员要合理制定培训实施方案并积极抓好落实,确保培训及时开展、有序推进。请于4月12日前将参训学员名单(附件2)和本班教学安排表(附件3,由本次负责学院安排报送)经本单位书记签字后报党校办公室(长安校区行政楼B-204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党委组织部邮箱:zzb@mail.xaufe.edu.cn。
2.各培训班设班级管理员一名(教工党员),由本次负责学院指定专人担任,其他学院设班级联络员一名(教工党员),协助管理员做好班级联络与学员管理工作。培训实行专人跟班管理制度,严格考勤考核,严肃培训纪律,违反培训纪律的学员将被取消培训资格。参训学员要妥善协调好工作、学习、生活等事项,确保全程参训。培训合格者准予结业,学校党校审核并颁发结业证书。培训期间表现作为组织发展的重要参考。学校党校负责督察各培训班的管理情况。
3.各培训班要严格执行和落实学校的各项疫情防控规定,确保集中培训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4、培训结束后,学员结合培训内容撰写一份不少于 3000字的学习心得。各基层党组织结合考勤和心得情况,审查学员结业资格,4月26日前,将学员考勤和撰写心得成绩(附件4)报送党校,同时报送电子版优秀学员学习心得3 篇。
八、其他事宜
1、为体现发展对象培训的严肃性,参加培训的学员党课结业证仅在培训年度内统一发放,如有错误请务必于当期培训年度内解决,逾期、丢失一律不予补办,请参加培训的学员妥善保管自己的结业证书。
2、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学校党校联系.
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56033
附件1:2021年第一期(总第8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安排
附件2:2021年第一期(总第8期)发展对象培训学员名册(样表)
附件3:2021年第一期(总第8期)发展对象培训教学安排表(样表)
附件4:2021年第一期(总第8期)发展对象培训考核情况登记表(样表)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