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0年第一期(总第6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年03月30日 17:12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陕组发〔2016〕33号)要求和校党委工作要点,为进一步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保障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决定举办2020年第一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总第6期)。本次培训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2020上半年开展的 “深化爱国主义教育 筑牢民族心民族魂”主题大学生发展对象网络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和考察,已参加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基本具备党员条件且正式列为“发展对象”的,经党委组织部(党校)审定符合学员资格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具体由各基层党组织负责审定。
二、培训时间
2020年4月15日至5月5日。
三、培训安排
培训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大学生网络党校组织实施,参训学员在大学生网络党校培训平台(www.uucps.edu.cn)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后使用学习卡参加培训(学习卡统一由党委组织部发放,已注册过的学员可直接登录并使用学习卡)。培训期间参训学员还可下载大学生网络党校的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随时登录学习,亦可关注“大学生网络党校”微信公众号了解各类资讯信息。培训分课程学习、交流研讨、撰写思想汇报、在线考试四个环节。培训分班以学院为单位,人数较多的学院可以分班,每班需要指定负责老师。
四、相关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参照去年发展党员指标,合理规划本年度党员发展工作,制定发展对象培训计划,根据党员发展条件确定参训学员名单(见附件1),经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定后,4月7日前将电子版发至党委组织部邮箱(zzb@mail.xaufe.edu.cn)。正式开学后,纸质版签字盖章报学校党校办公室(长安校区行政楼B-204室)。
2、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大学生网络党校培训完成后,各学院负责人统一搜集学生电子证书,采取学院+姓名+支部的命名方式统一保存并发送组织部邮箱。未取得培训证书学生取消本次发展资格。
3、各培训班需设班级管理员一名(教工党员),由学院指定专人担任,也可设置班长一名,协助管理员做好班级联络与学员管理工作。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格审查结业资格,确保发展对象培训工作顺利完成。
五、其他事宜
1、为体现发展对象培训的严肃性,参加培训的学员党课结业证仅在培训年度内统一发放,如有错误请务必于当期培训年度内解决,逾期、丢失一律不予补办,请参加培训的学员妥善保管自己的结业证书。
2、2020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预备党员培训由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自行组织开展,5月5日前按要求报送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培训合格者名单及培训实施方案。
3、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学校党校联系。
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18802956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