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安排

关于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预备党员培训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年10月12日 00:00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培训,是确保党员发展质量的重要途径。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党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根据陕西省委组织部党员发展工作流程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今后入党期间的培训将分为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基层党委负责)——发展对象培训(校党校负责)——预备党员培训(基层党委负责)三个阶段,其中发展对象培训将由学校党校负责(相关培训通知将于近期下发),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预备党员的培训将由各基层党委(党校)负责,今后,凡入党积极分子没有经过培训并取得结业证的,不得参与校党委党校组织的发展对象培训班并发展入党;预备党员没有经过培训并取得结业证的,不得办理按期转正手续。现就举办这两项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系统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政策。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目的在于通过培训,让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预备党员的培训目的在于通过培训,让预备党员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增强党性锻炼,强化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明确党员应承担的责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自觉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培训对象、时间与形式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对象为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指定了联系培养人已被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员,包含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时间安排从2017年10月至2017年11上旬结束,培训建议学时为24学时。采取集中学习、课外自学、观看专题影片、体验党内生活和撰写心得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其中集中学习建议不少于10个学时。

预备党员的培训对象为已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还处于预备党员期间的所有党员,包含学生预备党员和教职工预备党员。预备党员培训安排时间从2017年10月至2017年11月中旬结束,建议培训学时为24学时,含学习讨论、专题辅导、观看纪录片和撰写心得,其中专题辅导建议不少于10个学时。

三、培训的组织与管理

培训班由学校党委党校进行指导,各基层党委(党校)具体承办并负责本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训工作,自主制定培训计划、筛选学员、安排课程、开展培训和考核。

四、培训内容和安排

(一)课外自学

入党积极分子的自学培训由各党支部组织本支部的入党积极分子利用课余时间和休息时间自学,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入党培训教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提高自学效果,要求入党积极分子摘抄自学读书笔记不少于2000字。

预备党员的自学培训由各党支部组织本支部的预备党员利用课余时间和休息时间自学,重点学习内容为《中国共产党章程》、《共产党宣言》、《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主。要求预备党员摘抄的自学读书笔记不少于3000字。

(二)集中学习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主,主要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路线、入党动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等培训,具体内容由各基层党委(党校)自行安排。基层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应给培训学员授课,鼓励班子其他成员和邀请校内外党史党建专家和学者为学员授课。

预备党员的培训以争做合格党员,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解读为主,中心内容以围绕“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开展,具体内容由各基层党委(党校)自行安排。基层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应给培训学员授课,鼓励班子其他成员和邀请校内外党史党建专家和学者为学员授课。

(三)观看专题影片

组织参加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集中观看以党的历史教育等为主题的影片《苦难辉煌》、《解放---人民的选择》、《手绘党章》、《伟大的贡献》等影片(片源可与党校办公室联系)。

组织参加培训的预备党员集中观看以党的改革教育等为主题的影片《改革永远在路上》、《旗帜》、《致未来书》等影片(片源可与党校办公室联系)。

(四)实践活动

入党积极分子的实践活动中可选拔部分培训学员参与列席党支部讨论吸收党员的支部大会,参加新党员的入党宣誓仪式、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活动,进行党的生活的现实教育。

预备党员的实践可组织参加培训的学员参与包括爱心帮扶、社会公益、志愿服务、实地参观等活动,具体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自行安排。

(五)撰写心得

结合自身学习体会,所有学员要对自己在培训期间的表现和收获认真总结,入党积极分子围绕“如何当好一名党员”主题撰写字数不少于2000字的心得体会一篇,预备党员围绕“如何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主题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心得体会一篇。并在培训结束一周内交由各基层党委(党校)保存。抄袭或下载文章者,取消结业资格。

七、培训考勤

各各基层党委(党校)要严格做好培训考勤登记。无故旷课1次及以上者、请假2次及以上者不予结业。

八、考核发证

培训结束后,由各基层党委(党校)党校组织参训学员考试,考核方法不限。考试成绩及综合考核合格者,以学院为单位,向校党校办公室提供结业名单由校党校统一制证。

九、工作要求

(一)各基层党委(党校)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预备党员的工作,选配好党校班主任,严格管理,相关工作要做好记录和材料收集工作,及时进行各种渠道的宣传工作,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二)请各基层党委(党校)于10月25日前,请结合本通知内容,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纸质稿及电子稿)报学校党委党校办公室。于10月30日前将预备党员培训计划(纸质稿及电子稿)报学校党委党校办公室。

学校党委党校将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指导服务和统筹协调,适时对培训工作进行抽查。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党委党校。

联系人:王培

联系电话:029-81556047

中共西安财经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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