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明确要求“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根据《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要求和校党委工作要点,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保障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决定举办第一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参加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且正式列为“发展对象”的,经党委组织部(党校)审定符合学员资格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具体由各基层党组织负责审定。
二、培训内容
1、集中讲座7次,每次一个专题,每个专题3个课时。
第一专题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
授课人:张文军 联系电话:13992848393
第二专题 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
授课人:孙振民 联系电话:13186190081
第三专题 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和现阶段的任务。
授课人:王安劳 联系电话:13096966002
第四专题 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作风纪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授课人:孙晓春 联系电话:13572577588
第五专题 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授课人:赵卫军 联系电话:13072945698
第六专题 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遵守党的纪律。
授课人:杨学兵 联系电话:13571855233
第七专题 严格履行党章规定的入党手续。
授课人:王培 联系电话:13309299828
2、观看党史教育记录片《筑梦中国》,3个课时。(影片片源与党校办公室联系)
3、集中复习指导一次。
4、参训学员自学以下资料,并在培训结束前完成不少于3000字的学习心得,心得交由各基层党组织保管,组织部(党校)将进行抽查。
(1)《入党培训教材》(中共党史出版社,要求人手1本)。
(2)中国共产党章程。
(3)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4)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5)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6)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7)十九大报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
(备注:《入党培训教材》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一发放,学习资料2-7,可在学校党委组织部网站下载中心自行下载。)
三、培训时间和培训方式
培训时间从2017年10月21至11月20日止。培训方式采取集中授课、集中观看纪录片、自学、撰写心得、结业考试等方式进行。组织部(党校)负责统筹和指导全院发展对象培训工作,实行“六统一”,即统一教材、统一内容、统一计划、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制发《结业证书》。
本次培训共设4个班级,培训1班的学员构成为法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的发展对象,由法学院具体负责;培训2班的学员构成为商学院、统计学院、管理学院的发展对象,由商学院具体负责;培训3班的学员构成为经济学院、信息学院的发展对象,由经济学院具体负责;培训4班的学员构成为行知学院的发展对象,由行知学院具体负责。
四、考核方式
组织部(党校)在发展对象培训结束时统一组织结业考试,考核方式为闭卷统考,考试成绩由卷面成绩和考勤成绩两部分组成;卷面成绩占80%,该部分的成绩由组织部(党校)负责(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勤成绩占20%,该部分的成绩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学院考勤和心得笔记情况确定。考试成绩合格者(卷面成绩和考勤成绩均达到合格)给予发放结业证书;卷面成绩和考勤成绩中有任何一部分成绩未予通过者,不能正常结业,不能领取结业证书。发展对象未参加培训取得结业证书的,不得发展入党。
五、其他要求
1、本次培训统一使用组织部订购的发展对象培训教材,同往期一样发放给学生,本次培训使用后不再回收,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开课前清点教材数量,教材如有遗漏需要补发的,可凭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出具的申请统一补发。
2、结合基层党建工作,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把发展对象培训工作做好。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亲自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按计划进行,尽早完成培训任务。
3、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培训计划,按分配指标和条件确定学员名单,于10月30日前将培训计划和学员名单经本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副书记以上领导签字后报组织部审定(同时报电子版,格式附后)。课程设置可灵活进行,尽量放在周末、晚自习等时间组织开展教学活动。
4、加强培训班的管理工作,认真执行《西安财经学院党校学员管理办法》,严格请假制度、考勤制度和结业考核制度。
5、组织部(党校)负责督察各培训班的管理情况,将根据情况抽查学员的考勤、笔记、心得体会。
6、为体现发展对象培训的严肃性,参加培训的学员党课结业证仅在培训年度内统一发放,如有错误请务必于当期培训年度内解决,逾期一律不予补办,请参加培训的学员妥善保管自己的结业证书。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党委党校。
联系人:王培
联系电话:029-81556047
附件1:2017年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指标分配表;
附件2: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中共西安财经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7年10月18日
附件1:
2017年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指标分配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人数
|
1
|
经济学院党委
|
170
|
2
|
管理学院党委
|
70
|
3
|
商学院党委
|
150
|
4
|
统计学院党委
|
70
|
5
|
信息学院党委
|
92
|
6
|
法学院党委
|
50
|
7
|
文学院党委
|
65
|
8
|
公共管理学院党委
|
46
|
9
|
外国语学院党委
|
31
|
10
|
行知学院党委
|
149
|
合计
|
8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