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党委《关于印发基层党支部设置调整及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西财党发【2016】14号)现将机关党支部、党总支有关换届工作安排如下:
一、机关党支部、党总支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
机关党支部及党总支换届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党委组织部有关要求,由机关党总支统筹安排,机关各党支部配合组织实施。
机关党支部、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学校《党总支、党支部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党支部委员会及党总支委员会必须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二、机关党支部委员、总支委员的组成、职责及条件
1、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为便于工作,机关独立党支部党员7人以下的设支部书记1人,根据需要,可增设副书记1人;7人以上的设支委委员3人。机关联合党支部按所辖部门设置党小组,每个党小组设组长1人;每个联合支部原则设支委委员3人(联合支部所辖党小组较多的,可设委员3-5人)。建议党小组组长为联合支部支委组成人选。
2、党支部支委会的工作职责:党支部书记负责党支部全面工作;党小组组长协助党支部书记负责所在党小组党员组织与管理。组织委员负责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宣传委员负责理论学习、活动宣传;纪检委员负责作风教育、廉政建设。
3、机关党总支委员会组成:机关党总支设总支委员7人(其中,党总支书记1名,委员6名)。机关党总支书记负责机关党总支全面工作,主抓制度建设与主题教育;组织委员负责组织建设、换届选举、党员发展及党费收缴;宣传委员负责思想建设、理论学习及文化建设;纪检委员负责作风建设、评优考核及廉政建设;统战委员负责统战工作、群众组织指导及文体活动组织;青年委员负责青年工作、团组织指导、协助统战委员组织文体活动;保密委员负责安全保密工作及机关总支内部日常事务处理。
4、机关党支部委员和党总支委员推选条件:机关党支部委员和党总支委员须符合学校党委(西财党组发【2016】14号)有关推选条件及学校《党总支、党支部选举工作条例》(西财党字【2004】11号)有关要求:
机关党支部书记一般应由副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担任,原则上在具有三年以上党龄的优秀党员中选任;机关党总支委员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党龄,原则上应在机关部门党政领导和党支部书记中产生;在岗职工年龄一般不超过党委干部任职规定。
机关党支部书记及机关党总支委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心党务工作、责任心强,有从事党支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2、熟悉党务工作,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良好的群众威信;
3、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好,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
三、机关党支部、党总支换届工作程序
(一)安排换届工作(机关党总支落实)
1、讨论机关党支部及党总支换届方案
机关党总支组织召开党总支委员会议,学习学校党委有关换届工作文件及安排,讨论机关党支部、党总支换届工作方案、换届日程安排及新设党支部临时召集人建议人选。
2、安排换届选举工作
机关党总支组织召开本届党支部书记(临时召集人)会议,传达党委组织部关于机关各党支部设置调整的批复,以及机关党支部、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和日程安排。要求本届党支部按照学校统一安排,5月27日前完成党支部换届工作,6月5日前完成党总支换届工作。
(二)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机关各党支部落实)
1、推选党小组组长,提出新一届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本届党支部书记(临时召集人)主持召开本支部全体党员会议,传达《党委组织部关于党支部设置调整的批复》并对本党支部设置调整理由进行简要说明;传达《机关党支部、党总支换届工作方案》及日程安排;(联合党支部根据党支部所辖党小组,各推选1名党小组组长);按照支委委员候选预选人数不少于应选委员人数120%,酝酿提出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
2、讨论确定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候选人,提交书面请示
本届党支部书记(临时召集人)主持召开所辖部门党小组长及所辖部门负责人会议:
(1)对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充分征求参会人员意见,在此基础上,统一认识,讨论酝酿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预备候选人;
(2)讨论关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事宜(内容包括: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选,全体党员选举大会具体日期,选举大会主持人,大会选举办法,唱票、计票、监票人员名单,包括党小组组长),形成书面请示,报机关党总支审核后,即可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3、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正式选举
(1)选举大会由各党支部推选出的大会主持人主持。主持人应负责清点到会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2)本届党支部书记报告本届党支部工作(调整新设的党支部可进入下一程序)。
(3)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
(4)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方能当选。如均超过半数,则以票数多的当选。
(5)宣布新一届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
4、书面报告党支部选举结果
(1)推选出的新一届党支部主持人在党员大会选举后,及时主持召开第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书记;新当选的党支部书记做好支部委员分工。
(2)新当选的党支部书记及时组织将选举情况及结果书面报告机关党总支审核,再由机关党总支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批。
书面报告内容包括:选举的基本情况;应到党员人数和实到党员人数,当选的党支部委员所得票数;党支部书记名单及委员分工情况。
(三)机关党总支换届选举
1、推选机关党总支委员候选人 (机关各党支部落实)
(1)机关各党支部书记主持本党支部全体党员会议,按照机关总支委员候选人预选人数不少于应选委员人数120%,酝酿提出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9人:
为便于工作,扩大机关党总支委员覆盖面,建议候选人提名一是从党群、行政、教辅三大块权衡考虑;二是从正处、副处、科级三个梯队权衡考虑。
(2)机关各党支部将候选人初步人选上报机关党总支汇总审核。
(3)按照机关党总支汇总审核结果,机关各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本党支部全体党员会议从初步人选中差额预选出7名候选人,提交机关党总支;机关党总支呈学校党委审核后组织召开机关全体党员大会正式选举。
2、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总支委员会(机关党总支落实)
机关党总支组织召开机关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总支委员会。新一届总支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推选党总支书记,做好委员分工并将选举情况上报学校党委审批。
机关党总支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