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总支2018年“七一”表彰“双优一先”评选办法
作者: 时间:2018年04月10日 00:00 点击数:
机关党总支2018年“七一”表彰“双优一先”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按照西财党发【2018】10号文件执行。
二、评选条件
按照西财党发【2018】10号文件有关条件推选。
三、评选原则、方法与步骤
(一)机关总支内部先进单位和个人推选
1、推荐原则
坚持条件,民主推荐,好中选优,宁缺毋滥;注重实绩,突出先进性和示范效应。
2、推荐范围
根据上级及学校党委文件精神,这次评选表彰的对象是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优秀党员:具有一年以上党龄的正式党员,应重点在管理服务一线的优秀党员中推荐;
优秀党务工作者: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且累计从事党务工作2年以上者。
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人选不交叉。副校级以上领导人员一般不推荐,处级领导人员要从严掌握。
在2016年已受到学校党委表彰的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和先进党支部不再列入推荐范围。
3、推荐方法
(1)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推选:共20人,其中,优秀党务工作者8人(含党委职能部门)、优秀党员12人。
独立党支部在本党支部内推选1人;联合党支部以党小组为单位,每个党小组原则上只能推1人(本支部内推出的优秀人数不能超出本支部所含党小组数,多选视弃权);剩余名额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在本支部外党员中进行推选。
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由各党支部牵头组织推选,向机关总支报送推选结果时应一并提交不少于1000字的先进个人写实性事迹材料。
因机关总支所辖党小组多,优秀名额有限,机关总支将根据各党支部提交的先进个人写实性材料,组织专题会议进行联评,从中产生8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12名优秀党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审批。
(2)先进党支部推选:共2个。
由机关各党支部自荐,并提供不少于2000字的写实性先进党支部事迹材料;机关党总支根据各党支部自荐材料,结合各党支部日常工作情况及党员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联评,产生2名先进党支部,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审批。
(二)机关总支外先进党组织推选
1、推荐原则
坚持条件,民主推荐,好中选优,宁缺毋滥;注重实绩,突出先进性和示范效应。
2、推荐范围
根据上级及学校党委文件精神,这次评选表彰的对象是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机关总支外先进党组织推荐范围为:我校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基层党支部,重点向基层党支部倾斜。2016年以来,已被中央、省委、省委高教工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不再列入推荐范围。
3、推荐方法
(1)在经济学院、管理学院、商学院、统计学院、信息学院、文学院、法学院、公管学院、外语学院、行知学院10个二级学院党委中,推3个先进基层党组织;
(2)在机关、图书馆、后勤集团、离退处、马列主义学院党总支及校医院、继续教育学院、体育部、丝路研究院直属党支部9个单位中,推3个先进基层党组织;
由机关党总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根据推选条件及平时掌握情况,推选上报6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参加学校联评。
四、时间要求
请各党支部2018年4月13日前向机关总支书面报告推选结果,以便机关党总支联评并上报。
附:2016年已受表彰支部和优秀个人名单
机关办公室党支部、 机关学工团党支部
王 培、吴澜、王强、卢云、马明、宗晓燕、程林平
张志华、雷 雯、顾晶晶、孙 蓉、刘丽琴、张广林
尤嘉玫、王晓燕、刘若江、何 圆、马红鸽
机关党总支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