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分类指导、争先进位”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好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进一步做好党员管理,完善党员数据信息化建设,保证党员数据准确、全面、规范,不断提高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现就“陕西省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自建系统”)维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维护方式
采取日常维护与阶段维护相结合的方式。
日常维护:基层党组织及党员的基本信息、党员的组织关系等发生变化应及时进行维护更新。
阶段维护:每年7月及12月根据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新生党员转入等阶段性工作,由各院系级党组织进行信息录入更新工作。
二、维护内容
维护工作重点针对“系统”中“党组织和单位信息更新”“党员信息更新”“组织关系转接”三个模块的内容进行。
(一)“党组织和单位信息更新”
主要维护党组织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先将区域选择为“长安区”后,行知学院所属党支部选择“灞桥区”,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联系人原则为党组织负责人,基层党支部联系人为党支部书记。若有调整,请及时维护更新。)
(二)“党员信息更新”
目前维护“基本信息”“拓展信息”中带“*”的项目,未带“*”项目中只维护“专业技术职务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两项。
1.核对本单位党员应有人数和“自建系统”中人数是否一致(注:应有人数为组织关系隶属本党组织的所有人,包括组织关系挂靠、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未转出等);
2.“自建系统”中已录入党员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入党时间、转正时间等信息是否正确;
3.重点项目说明:
(1)工作岗位
① 学校处科级干部及行政人员均选择“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含参照管理),专任教师及专职辅导员均选择“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学校工勤人员选择“公有制经济控制单位工勤岗位”;“专业技术职务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以人事处发文为准。
② 行知学院教工党员按照聘任结果,选择“社会组织管理岗位”“社会组织专业技术岗位”,工勤人员选择“社会组织工勤岗位”;
③ 学生党员在录入新党员时统一选择“本科毕业年级”和“研究生毕业年级”,具体年级在现居住地括号中体现,如:西安财经大学1号公寓101室-会计1801-2018级。
④ 教工党员入职及新生党员入校后,应及时更新“工作岗位”信息;
⑤ 党员组织关系挂靠的工作岗位统一选择“其他无业人员”。
(2)现居住地:
教工按照实际正常更新为小区名称即可,学生党员需注意在居住地后务必加括号备注“班级,年级”,例:西安财经大学1号公寓101室-会计1801-2018级。
(3)学历:
教工按照实际正常更新,在校本科生学历为“高中”,在校研究生学历为“本科”。
(三)“组织关系转接”
1.转接方式
(1)通过“自建系统”转接,此方式适用于省内使用陕西自建系统和省外已与陕西省联网的转接。
(2)通过“纸质版介绍信”转接,此方式适用于未与“自建系统”联网的地区部门(如中央部委、大型国有银行、部队等)。
2.转接流程
(1)教职工组织关系转接分为三种::
第一,从校外转入组织关系
①新入职党员转入组织关系的教工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a.发起转接:
通过陕西自建系统转入,省内转入的党员向学校招聘单位询问具体分配支部全称后(如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系教师支部委员会),告知转出党组织;省外转入的党员将所在院系级党组织全称告知转出党组织(如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通过纸质版介绍信转入的党员,抬头为: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去向为具体支部全称(向学校招聘单位询问)。
b.党员确认人事档案到学校,并已移交给档案馆。
c.确定ab步骤都已完成后,携带人事处开具的《入职通知单》至行政楼B210办公室办理转入手续。
②因挂职、外派、学习等结束后需转回组织关系的教职工党员请向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以下称“院系级党组织”)报告后,由院系级党组织办理接入手续。
第二,从校内转出组织关系
因离职、挂职、外派、学习需转出组织关系的教职工党员,在学校相关手续办理完后,向所在院系级党组织报备,由院系级党组织操作转出,并向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三,学校内部转接组织关系
①因干部工作需要调整组织关系的,由党委组织部统一操作;
②其他校内调动、退休等需调整组织关系的党员,需本人向所在院系级党组织提出申请,由各院系级党组织操作发起转接并做好关系接收、管理教育、党费交纳等衔接事宜。(注:退休职工党员党费从退休下个月开始按照退休职工标注核算缴纳。)
(2)学生组织关系转接
①校内组织关系转接:因专业调整、支部划分等需要调整组织关系的学生党员,由各个学院党委统筹安排转接工作,做好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党费交纳等衔接事宜。
②新生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具体根据《西安财经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流程图》,按照每年《关于做好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进行。
三、维护要求
各院系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做到分级负责,层层落实,以严谨细致、认真负责的态度,按要求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可靠,并于10月底前完成现阶段的核查、维护、更新工作。
联 系 人:葛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56047
党委组织部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