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工作

致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作者: 时间:2007年06月07日 00:00 点击数:

 
致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毕业生党员同志们:
    光阴似箭,你们的大学生活就要结束了。在校期间,你们自觉地接受了党组织的教育和培养,不仅圆满完成了学业,而且实现了自己美好的心愿,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这表明了你们在政治上正在逐步走向成熟,这也是你们在自己青春的篇章中写下的最为辉煌的一页。回首去日,展望未来,你们将要走出校园开始新的生活了,这对你们来说是人生的一个转折,将实现从一名青年学生到一个“社会人”的重要转变,社会将会赋予你们新的期待和考验。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加入了党的组织,成为党的集体中的一员,就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传统,遵守党的章程,接受党组织的管理,参加组织活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每个共产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在你们离开校园走向社会的时候,由于体制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等方面的现实情况,同学们以后所处的环境远比学校要复杂得多,在这种新的情况下,毕业生党员面临着一个如何接受党组织的管理,如何履行组织手续的问题。为了使同学们在离校前对组织管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有一个清晰地认识,党委组织部将毕业生党员应该了解和掌握的关于接受组织管理和组织手续接转方面的有关规定以问答的形式整理汇编发与你们,并将毕业生离校后常出现的一些问题反馈给你们,希望给同学们一些指导和借鉴。目的也是希望同学们走上工作岗位后路能走得更顺一些。
    毕业生党员同学们、同志们:在离校前的这段日子里,希望你们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在校期间把你们的感言留下,为学校建设和低年级同学的学习、成长提些建议,为全体毕业生和你们的学弟学妹们树立一个好的榜样,文明离校。因为这所校园尽管普通,但却是你们学习生活过的地方,这里有你们的足迹,你们的青春印象,有培育你们多年的师长。在这个普通的校园中凝炼了同学们的成长轨迹,有你们刻苦、勤奋、努力拼搏洒下的汗水,同学们对学校发展做出的贡献也是我们每个“西财人”将永远铭记的。
    到了新的工作岗位,希望你们要注意增强组织观念,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按《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要求和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诚实做人,踏实做事,遵纪守法,勤奋工作,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做一名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优秀青年,为党旗增辉,为母校添彩。也希望你们在新的岗位上努力发挥你们的聪明才智,充分展现自己的青春活力,以实际行动向党的“十七大”献礼!
    我们衷心地期待着同学们、同志们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取得新的成绩!
                                     
  
                                                               中共西安财经学院党委组织部
                                                                     2OO7年5月26日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问答
 
    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大学生就业的压力日益凸显,就业形势呈现多样化趋势,大学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管理也面临很多新的问题。鉴于当前不少毕业生党员对于党组织关系及组织管理方面存在模糊认识,现就一些和毕业生息息相关的问题作简要回答,以期帮助广大毕业生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
    1 、毕业生离校前各党总支(学生支部)应做哪些工作?
    各党总支(学生党支部)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至少要安排一次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学习有关文件,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的内容,并对毕业生党员进行党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教育,提出相应的要求和希望;毕业生离校前,各党总支应该召开一次全体毕业生党员大会,就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挂靠等有关事项做出必要的指导。
各学生党支部对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党员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以及党员发展的材料要集中整理后装入毕业生档案。毕业生到了新的工作单位后要通过党组织询问自己的入党材料(或积极分子考查材料)是否齐全,对不全者应及早向原党组织报告并补齐。
    2. 什么是党员的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受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党员组织关系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概念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狭义概念特指正式组织关系。
    3 、党员组织关系的种类和样式有哪些?
    党员组织关系分为正式党员组织关系和临时党员组织关系两种。根据规定凡调离原单位或外出6个月以上的党员都要开具正式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凡不离开原工作学习单位外出学习或工作3个月以上不足6个月的党员要开具临时党员组织关系(《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毕业离校的学生党员(包括预备党员)一般应开具正式党员组织关系(《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 在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中对党员的要求是什么?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对党员的要求是:
    (1)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道。
    (2)短期外出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的,应当通过适当方式主动与原所在单位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期间的有关情况,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3)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5. 高校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毕业生党员离校时在办理毕业手续的同时,需要亲自将党员组织关系一并转出。 
   (1) 对于工作或学习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
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其中,在我校上研究生的本校毕业生党员:先去学院党委组织部开具抬头为机关党总支(研究生部党支部),落款为党委组织部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再凭此介绍信到上述所去党组织进行组织关系接转。
   毕业后仍在原来学院工作或学习的党员不需办理组织关系的转移。
   (2) 对于毕业后去向待定的毕业生党员:
    暂时落实不了工作单位的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转至单位党组织不详的应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查明)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总之,毕业生党员应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关系转移,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前一定要向用人单位咨询清楚开往何处。
    6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时间是多长?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出后有效时间最长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组织关系都要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去所去单位党组织办理接转手续。
      7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该怎样转接和携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党员本人转接或携带,因故不能自己转接、携带的,经学院党组织批准,可指定其他党员转接、携带,或由本人所在的党支部负责转接,负责转接的党支部或党员必须认真负责,不得错转、延误和丢失。
    8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仍没有找到工作单位的,怎么办理转正手续?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仍没有找到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向保存本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提出书面的转正申请,向党组织实事求是地汇报自己在预备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并要求党组织讨论自己的转正问题。
    9 、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的问题?
    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携带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切勿丢失。一旦丢失,党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本人向党组织检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后,方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结转单位在接转时,要对介绍信进行认真审查核对。对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10 、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问题?
    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及时转移。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对于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分清责任。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作废,由开出介绍信的单位另行补转。
    11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错或单位改派的应该如何处理?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错或单位改派的,需将原介绍信在有效期内交回原党组织,重新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12 、毕业生党员应该如何看待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党员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员,应该给以严肃的批评和教育,限期办理转移组织关系手续。对经过教育仍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视其情况,将给予党纪处分。    
          
毕业生党员离校后常出现的几个问题
 
    1 毕业生离校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报到。造成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失效,当地党组织不予接收。
    2、预备党员离校后,未找到工作(或忙于考研),把转正的事抛在脑后。预备期满后不及时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致使有些毕业生预备期超出半年甚至一年以上。落实单位或考上研后,给用人单位党组织带来疑问,为什么这位同学没有按期转正?是犯了错误,还是受过处分?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这也是对自己的政治生命极不负责的表现。
    3、有的毕业生把组织关系与入党材料混为一谈,错误地认为入党材料随档案转出,即组织关系转出,造成组织关系长期滞留学校。
    4、个别毕业生落实单位后,不安心本职工作,长期不去单位上班,当考上研究生需要组织政审时,所在单位党组织以不了解该生为由拒绝出具政审材料,使学生党员陷于困境。
    5、组织观念淡薄,长期不转组织关系,不交纳党费,不与组织联系,直到找到满意的工作,才想起组织关系。但因拖延时间太久,按《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已造成自动脱党的实事。
    6、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后不及时接转,粗心大意致使介绍信丢失。
    

                                                                      党党委组织部

                                                                        22007年5月26日

版权所有 西安财经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9

地址:中国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 邮编:710100 Email: zzb@mail.xaufe.edu.cn 电话:029-81556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