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级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党员资格审查、组织关系接转和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8年09月03日 00:00 点击数:
西财党组函字[2008]9号
关于做好2008级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党员资格审查、
组织关系接转和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党总支:
为做好2008级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党员资格审查,组织关系接转和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级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党员资格审查
1、2008级新生党员包括:新入校的研究生、本科生、专升本学生、华美商学院本专科生(国家计划招生)、行知学院本科生等学生党员。
2、各党总支要认真做好新生中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摸底、登记和统计汇总工作。
3、有新生的党总支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仔细审查新生党员的入党材料和党员资格。
(1)各党总支要安排专人(总支委员或党支部书记)认真审查在中学入党的新生党员的入党材料并对其进行党员资格审查。
1)要对照身份证号码审查新生党员是否年满十八岁入党。
2)党员发展时间是否符合规定(申请入党时间是否满一年)。
3)入党材料是否齐全(入党申请书、自传、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党课结业证、政审调函、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记录、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写实登记表[预备期满半年的党员]等)。
4)相关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党委审批印章)。
5)对于入党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的,须向学生本人和原党组织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询问学生“何时在支部大会上被接收入党、介绍人是谁、党组织派专人与其谈话时间”等,谈话须有记录。对自己无法说出入党介绍人或支部大会召开时间,以及入党材料不真实、不齐全、入党程序和手续不完备等违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新生党员,各党总支要在认真审查核实的基础上提出审查处理意见,填入表一,并及时将审查情况报党委组织部。
(2)对新入校的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党员只核查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并符合要求。不完备的要及时通知学生本人与原学校党组织联系将材料及时补上。
(3)对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新生党员,党员档案材料要有专人保管。辅导员应及时提醒新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对未及时接转组织关系的预备党员,如无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其预备期,超过6个月不转组织关系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4) 对于转入的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材料要及时转给所在基层党组织。各党总支要将其材料进行收集、建档,保持培养、教育工作的连贯性。
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新生党员入党材料经审核无误后,请各党总支将通过资格审查的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集中收齐,并将组织关系待转的新生党员的基本情况填入《西安财经学院2008级新转入学生党员登记表》(表二)(新考入的研究生、本、专科生、专升本学生均需填写),此表为学校党员库录入的依据,信息一定要准确,入党时间等信息要和入党志愿书核对,经总支审核总支书记(副书记)签字盖章后,于9月30日前到党委组织部集中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联系电话:81556033
三、做好新生党员的培养教育工作
1、各党总支在9月底以前在新生党员中要开展以围绕“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新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增强党员意识、组织观念;遵守党的纪律,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为主题的丰富多彩的党日系列活动,并于10月15日前将开展活动的情况报院党委组织部。
2、各党总支要及时将新生党员编入学生党支部、党小组,加强对新生党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各总支对新生党员要进行党的先进性教育,提出纪律要求。对预备党员要及时安排两名联系人(正式党员)继续培养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写实登记表。
3、对于新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要了解其入校前的教育培训情况,并应及时为其指定联系培养人,继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
附:
党委组织部
200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