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财党组字[2009]4号
关于做好2009级新生党员资格审查
组织关系接转和教育培训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党总支:
为做好2009级新生党员资格审查,组织关系接转和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2009级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入党材料审核等工作
1、2009级新生党员包括:新入校的研究生、本科生、专升本学生、高职暨继续教育学院本专科生(国家计划招生)、行知学院本科生等学生党员。
2、资格审查的内容和重点: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新生党员的入党材料和党员资格。
(1)审查新生党员是否年满十八岁入党。
(2)党员发展时间是否符合规定(申请入党时间是否满一年)。
(3)入党材料是否齐全(入党申请书、自传、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党校培训情况、政审调函、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记录、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写实登记表[预备期满半年的党员]等)。
(4)相关审批手续是否完备(签字、党委审批印章等)。
(5)审查的重点是高中入党的新生,高中时期入党的学生党员一般情况下应在其所属中学或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发展,如果发现新生是在其所居住的村、镇党组织入党的,要向该生及其学校党组织、所在村镇党组织了解情况,调查该生不在学校发展的原因。
3、做好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入党积极分子的摸底、登记和统计汇总等工作。
(1)各党总支要安排专人(总支委员或党支部书记)认真审查在中学入党的新生党员的入党材料并对其进行党员资格审查。高中入党的新生要认真填写《西安财经学院2009级新生党员资格审查登记表》(表一),对于入党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的,须向本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何时在支部大会上被吸收入党、介绍人是谁、上级党组织派人与其谈话的时间”等,调查人要对谈话情况做详细记录,被调查对象要对谈话记录签名确认。对自己无法说出入党介绍人或支部大会召开时间、入党材料不真实、不齐全、入党程序和手续不完备等违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新生党员,各党总支要以函调等方式进一步调查核实,并及时将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报党委组织部,并要对本人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2)对新入校的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党员核查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并符合要求。不完备的要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将材料及时补上。对新转入的未按期转正的预备党员,原则上退回原学校,转正后予以接收。
(3)对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新生党员,档案材料要有专人保管,交接手续要完备,并注意存档。
(4)对于转入的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材料要及时转给所在基层党组织,保持培养、教育工作的连贯性。各党总支要将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材料进行收集、建档,登记、统计汇总,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二、做好学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1、凡新生党员,应在9月20日前接转组织关系。支部书记、辅导员应及时提醒新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对未及时接转组织关系的预备党员,如无特殊情况,超过6个月不转组织关系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指派专人统一负责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档案材料的接收、登记、保管和催缴工作。
2、新生党员入党材料经审核无误后,请各党总支将通过资格审查的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集中收齐,并将组织关系待转的新生党员的基本情况填入《西安财经学院2009级新转入学生党员登记表》(表二)(新考入的研究生、本、专科生、专升本学生均需填写),此表为学校党员库录入的依据,入党时间等信息要和入党志愿书核对(支部大会时间),经总支审核总支书记(副书记)签字盖章后,于9月25日前到党委组织部集中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联系电话:81556033。
三、做好新生党员、积极分子、学生的培养教育工作
1、各党总支在9月底以前在新生党员中要开展以围绕“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新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增强党员意识、组织观念;加强党的纪律教育,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开展一个党员一面旗”等丰富多彩的党日系列活动,并要和热爱祖国,庆祝我国建国60周年结合起来,10月15日前各总支将开展活动的情况报院党委组织部。
2、各党总支要及时将新生党员编入学生党支部、党小组,加强对新生党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各总支对新生党员要进行党的先进性教育,提出纪律要求。对预备党员要及时安排两名联系人(正式党员)继续培养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写实登记表。
3、对于新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要了解其入校前的教育培训情况,并应及时为其指定联系培养人,继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同时要将新生入党启蒙教育作为新生入学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利用二级党校,对新生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培训。请总支书记、支部书记、辅导员等为新生上好第一堂党课。
4、做好新生党员《西安财经学院学生党员手册》的颁发、填写和考核。
2009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