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新版党员信息库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年05月27日 00:00 点击数:
关于使用新版党员信息库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全省党员信息库验收工作的通知》(陕组办字〔2016〕13号)要求,要将所有党员基本信息输入到新的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今后将使用新版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对党员进行统一的信息管理,原有的党员信息库不再使用,并于5月底进行党员信息库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标准,实现全员入库。按照中组部党内统计工作要求,全省党员信息库的维护和验收,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全国版)》(简称《广东超迅软件》,请登录共产党员网(www.12371.cn)“组工软件下载栏目”下载)。信息录入过程中,库内标有蓝色*标识的为必须填报项,标有绿色*标识的为符合条件单位必须填报项,录入完成后必须通过信息完整性检查,确保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所有党员信息完整入库。
二、认真核对,确保信息准确。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党员信息库维护与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党内统计等工作的衔接,对照《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统计年报数据等信息资料,全面核查入库信息,更新完善信息缺项、漏项、错项,对不一致的信息项要核查党员档案材料,认真进行核实修正,确保党员信息库信息真实准确。
三、加强领导,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员信息库审核验收和报送工作,制定切实可行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倒排工作期限,提供基础保障,扎实做好本系统、本地区信息库建设维护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注意事项。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务必安排专人、专机负责党员信息库工作,组织部将统一为各基层党组织建立党员信息库系统,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只负责录入维护工作,录入信息必须完整、准确,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入工作并及时上报信息。要求2016年5月31日前录入所有教职工党员信息并将信息及时上报党委组织部。(学生党员的信息录入工作可延期至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
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81556035
信息库专职管理员:刘文周,联系电话:18729579475。
党委组织部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