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17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这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党的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这次大会的基础。根据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认真做好陕西省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推荐选举工作的通知》(陕高教组[2016])182号)精神,现就我校推荐选举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高教工委安排部署会议及有关文件要求,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性质,加强党的领导,发扬党内民主,严肃选举纪律,突出政治标准和先进性,体现广泛代表性,改善代表结构,规范代表产生程序,确保我省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分布广泛、党员拥护。
二、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党的十九大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带头尊崇党章、模范遵守党章,具有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应具备五个方面条件:
1.能够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2.能够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带头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带头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陕西时提出的“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对党忠诚,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坚持原则,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
3.能够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密切联系群众,热忱服务群众,受到群众拥护,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作风和形象;
4.能够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落实省委“三项机制”,带头创先争优,敢于担当、勤奋敬业,求真务实、积极作为,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在生产和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
5.能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监督。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凡是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不守政治纪律、不讲政治规矩,对中央决策部署态度暧昧、阳奉阴违,口无遮拦、妄议中央的,要一票否决。
三、代表名额及构成
党的十九大代表,在坚持党的性质、体现先进性的同时,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要有经济、科技、国防、政法、教育、宣传、文化、卫生、体育和社会管理等各个方面的代表。要统筹兼顾,尽可能做到各个层次、各个方面都有代表。代表中既要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又要有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要适当提高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比例,注重推荐工人党员、农民党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涌现出的各类先进模范人物作为代表人选。女党员和少数民族党员应占一定比例。
中央分配给我省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名额共43名(不含中央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名额)。按照中央“十九大代表实行差额选举,差额选举的比例应多于15%”的规定,我省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拟确定为50名。
四、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党的十九大代表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选举产生,要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扬民主有机统一,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
1.筹划部署(12月底前)。传达中省有关精神及工委要求。
2.思想发动(1月6日前)。采取党委会、中心组学习、党员大会等方式,通过校内媒体、电话、上门宣讲等形式,在全校广大党员中,深入宣传中省关于十九大代表选举有关精神,引导广大党员深刻认识推选党的十九大代表的重要意义,积极负责地参与代表推选工作。
3.推荐提名(1月12日前)
(1)各党支部进行推荐提名。与思想发动同步进行。2017年1月6日前,以党支部为单位,在全省党员范围内进行自主推荐提名。党支部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1至50名推荐人选(可少于50名),先报分党委或党总支,再由分党委或党总支召开党委会(总支委员会),根据多数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集体研究遴选出1至50名推荐人选(可少于50名),认真征求所辖党组织和党员意见后,1月8日前上报学校党委。直属党支部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1至50名推荐人选(可少于50名),认真征求本支部党员意见后,1月8日前直接上报学校党委。
(2)学校党委进行遴选。1月10日前,学校党委召开党委会(或扩大会),集体研究、遴选下一级党组织上报的人选,根据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1至50名(可少于50名)上报人选名单;然后将名单逐级向下反馈到各党支部征求意见。在综合各党支部和党员意见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名单,于1月12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册上报省委高教工委组织部。
(3)省委高教工委进行遴选。1月16日前,省委高教工委汇总各高校党委上报名单后,召开工委委员(扩大)会议,根据多数高校党委意见,研究确定1至50名推荐人选名单,并将名单反馈到各高校党委征求意见,各高校党委于2016年1月18日前将意见反馈省委高教工委。在此基础上,省委高教工委确定推荐上报的1至50名人选名单,于1月20日报省委组织部。
省委根据多数推荐单位的意见,综合考虑推荐人选的分布和构成情况,研究确定60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
五、组织领导
做好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是当前一项重大而光荣的政治任务。我校的推荐选举工作,由学校党委负责,党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
1.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落实工作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精心组织,力争使所有党员全部参加推荐提名活动,要认真负责,严谨细致地做好相关工作,对推荐选举工作的各个重要环节,做到心中有数,确保推荐选举顺利完成。
2.严格推荐提名程序和工作纪律。严格按党章办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体现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代表的民主权利。严格坚持代表条件和推荐提名程序,在“三上三下”的推荐提名过程中,上级党组织提名的人选,必须从下级党组织推荐的人选中产生,不能在下级党组织推荐人选之外另行确定上报人选。对不按规定程序推荐提名的,一经发现,必须坚决纠正。针对工作过程中容易发生不正之风的部位和环节,采取切实措施,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教育党员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不凭个人感情、人缘关系推荐,更不能拉关系、搞串连,拉推荐票;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尊重多数党组织和多数党员的意见,充分酝酿,认真讨论,集体决定,防止少数人说了算。对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3.切实加强正确引导和宣传工作。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有针对性地把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好,引导党员正确领会中央的精神和省委、省委高教工委的要求,教育党员增强党性修养,讲政治、讲团结、顾大局、守纪律,严肃郑重、积极审慎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配合党的十九大代表推荐提名工作,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工作,特别注重宣传党的十九大代表的先进性和代表性,宣传代表产生过程中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的新做法新举措。严格宣传工作纪律,及时、妥善应对网络舆情,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联 系 人:田晓刚 电话:81556035
电子邮箱: zzb@mail.xaufe.edu.cn
中共西安财经学院委员会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