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级及以下干部、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年11月01日 17:30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关于开展科级及以下干部、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科级及以下干部、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教育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根本保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优质课程直达基层,推动教育培训同质等效,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着力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转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力量,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二、培训对象
学校科级及以下干部、全体师生党员。
三、培训内容
1.科级及以下干部
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加强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3门课程,结合实际开展研讨交流。
2.其他党员
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1门课程,可结合实际开展研讨交流。
以上视频课程通过中国干部网络学院、共产党员网、“学习强国”、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网上党校”同步发布。各基层党组织可在共产党员网首页“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课程”处下载视频。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
四、学习安排
1.科级干部培训。由党委组织部(党校)统筹协调、督促指导。详见附件1《科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日程安排》。
2.其他干部及师生党员培训。由各基层党组织利用周三政治理论业务学习日,通过支部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自行组织实施,集中安排学习,确保培训平稳有序、扎实有效。
五、有关要求
1.严格培训纪律。因工作及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培训的,科级干部需向所在院系级党组织请假报党委组织部(党校)备案,其他党员向所在基层党组织请假。未参加集中培训相关人员要自主学习相关内容。
2.务求培训实效。各基层党组织切实抓好其他干部及师生党员培训的组织实施,杜绝形式主义,不搞“一刀切”,避免简单化、随意化和“低级红”、“高级黑”等现象。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4年11月1日
附件1
科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集中培训日程安排
时间 |
教学内容 |
地点 |
11 月 6 日 ︵ 星 期 三 ︶ |
上午 |
9:00 - 11:00 |
专题讲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室主任、教授沈传亮 |
长安校区 行政楼二楼 报告厅 |
下午 |
14:30 - 16:30 |
专题讲座: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副校长(副院长)、教授 龚维斌 |
长安校区 行政楼二楼 报告厅 |
晚上 |
19:30 - 20:30 |
网上自学: 登录陕西干部网络学院,自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栏网络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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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7 日 ︵ 星 期 四 ︶ |
上午 |
8:30 - 10:20 |
专题讲座:加强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党的建设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祝灵君 |
第三教学楼 未来学习中心 PBL-2教室 |
10:30 - 12:00 |
分组研讨: 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专题讲座学习内容交流研讨。 |
第三教学楼 未来学习中心 各研讨室CBL,PBL-2教室,RCE教室-2,TBL教室-4 |
下午 |
14:00 - 15:30 |
校党委书记杨涛作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 |
长安校区 图书馆报告厅 |
晚上 |
19:30 - 20:30 |
网上自学: 登录陕西干部网络学院,自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栏网络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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