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关于举办2024年第二期(总第15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年10月18日 17:45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党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展2024年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总第15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对象

全校2024年下半年确定的学生和教职工党员发展对象

、培训时间

20241023日至1031日。

、分班情况及培训地点

本期党校学员共分为个班,具体如下:

培训一班:经济学院党委、统计学院党委、商学院党委、管理学院党委、信息学院党委、公共管理学院党委、数学学院党委发展对象。

地点:长安校区图书馆报告厅,具体事宜由管理学院党委负责协调。

培训二班:法学院党委、文学院党委外国语学院党委发展对象。

地点:翠西校区图书馆五楼模拟法庭,具体事宜由法学院党委负责协调。

培训班:行知学院党委发展对象,由行知学院党委具体负责。

、培训内容和形式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实践教学、自主学习等方式灵活进行,30学时。

1.集中授课(15学时)。主要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的方式进行,共5专题,每个专题3学时。

2.实践教学(6学时)。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党校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集中组织发展对象观看专题纪录片、红色影片,聆听云党课参观党性教育基地开展志愿服务、优秀事迹宣讲等实践锻炼活动,进一步引导党员发展对象端正入党动机,坚定理想信念。

3.自主学习(6学时)。与集中培训同步进行,发展对象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入党教材》(党建读物出版社),相关内容作为发展对象结业考试内容。同时借助共产党员网,学习强国平台开展线上学习。

4.撰写心得(3学时)。培训结束后每位学员撰写一份心得体会,心得提交各分党校,由各分党校统一发送至组织部邮箱。优秀心得将陆续在“西财大先锋”微信公众号推送展示。

详细安排随后以附件形式另行通知。

、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由日常考勤(20%)、撰写心得体会(10%)和结业考试(70%)三部分构成,各部分均合格后方可结业。其中:结业考试由学校党校统一组织实施,时间暂定于116日中午12:20-13:50;考勤、撰写心得体会由各分党校负责审定报送。培训考核合格者由学校党校统一颁发结业证书。发展对象未参加培训,未取得结业证书,不得发展入党。

、培训要求

1.充分认识培训的重要意义,坚持政治第一标准,统筹规划党员发展工作,确保培训及时开展、有序推进。请于1021日前将发展对象名单(见附件1)电子文档上传到智慧党建平台,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党校办公室(行政楼B-204室)。

2.分党校指定1名党员教师负责集中培训期间本单位发展对象管理事宜。做好培训前动员工作,开展好学员的主题实践和自主学习,组织好平时考勤和心得体会的考核评分。

3.严肃培训纪律,违反培训纪律的学员将被取消培训资格,请本次所有发展对象关注“西财大先锋”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统一身份认证绑定,集中授课期间统一采取“西财大先锋”线上签到,相关数据及时反馈各基层党组织(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

、其他事宜

1.为体现发展对象培训的严肃性,参加培训的学员党课结业证仅在培训年度内统一发放,如有错误请务必于当期培训年度内解决,逾期、丢失一律不予补办,请参加培训的学员妥善保管自己的结业证书。

2.本期培训班教学计划安排及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56033


附件12024年第期(总第15期)发展对象培训学员名册(样表)

附件2:西财大先锋(智慧党建平台)使用说明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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