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3年下半年党支部书记津贴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年02月26日 09:13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加强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保障实施办法》(西财大党发〔2019〕45号)文件要求,现就2023年下半年党支部书记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全校2023年下半年兼职担任党支部书记的教职工,离退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
二、津贴标准
教职工兼职担任党支部书记300元/月,离退休党支部副书记及支部委员200元/月,上下半年各按5个月核算,全年按10个月核算。
三、发放安排
(一)党支部书记津贴发放由党委组织部统一制表按财务审批流程发放至教职工农行工资卡中。
(二)按照西财大党发〔2019〕45号文件要求,结合2023年上半年党支部工作实际进行考核并制定津贴发放方案。
(三)请各基层党组织于3月22日前将《发放办法》(若有更新请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若无变化不用报送)、《西安财经大学2023年下半年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津贴发放表》(附件1)《2023年下半年离退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党建工作津贴发放表》(附件2)《XXX党委(党总支)2023年下半年党支部书记考核结果及实际发放金额登记表》(附件3)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至组织部行政楼B210办公室,电子版通过“智慧党建平台”上传。
四、相关说明
(一)请各基层党组织注意,文件中对于支部书记津贴标准的变化,即每月300元,半年合计1500元。具体发放金额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根据支部书记的现实表现及考核情况,按照制定的发放办法进行分配,但实际发放总金额不能超过基层党组织应发总金额。
(二)因为涉及支部较多,请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全部填写成换届后的简称,便于统一造表。
(三)上半年按照3月-7月,下半年按照9月-来年1月计算各5个月。若支部书记调整,请在表格中体现为一个支部后两行名字,并在备注中注明按几个月发放。
(四)如需查询各基层党组织2023年下半年剩余金额请联系组织部葛老师(029-81556047)。
党委组织部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