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处科级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年12月04日 17:13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西安财经大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修订)》相关规定,结合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度处科级干部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处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计划于2023年12月中旬开始至2024年1月中旬前结束。

二、考核对象

(一)全校现职在岗处科级干部,“双肩挑”处级干部要同时参加处级干部和专业技术职务的双重考核。

(二)本学期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在原单位按原任职务进行考核。

(三)主持工作的副处级干部参加正处组年度考核;病(工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本年度半年或因私出国超过本年度半年的人员,不进行干部考核,不定等次。选派外出挂职干部超过6个月的,根据挂职单位提供的书面工作鉴定,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考核后,确定考核等次。

三、组织领导

(一)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和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构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二)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成立相应工作组,组长由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担任,配合学校党委做好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的组织实施,同时负责本单位科级干部的考核工作。

四、处级干部年度考核

(一)考核内容与方式

处级干部考核内容共包括业绩考核和考核测评两部分。

1.业绩考核。干部考核与部门业绩挂钩,单位考核得分按照一定权重计入处级干部个人考核得分中。其中,正处职干部按单位考核得分的60%计入,副处职(级)及正处级干部按单位考核得分的50%计入。

2.考核测评。包括德、能、勤、绩、廉五项内容,重点考核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考核测评通过网络测评系统进行,具体测评时间及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二)考核程序

1.撰写述职报告

处级干部需撰写书面述职报告,综合自己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客观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政治素质表现,包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等情况;完成年度目标管理工作任务、主题教育学习、“三个年”活动开展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努力方向等内容(模板详见附件3)。述职报告字数要求在2000字以内。

2.述职测评

述职考核测评通过干部考核系统完成,包括群众测评;教学、教辅、管理三系统处级干部互评;学校领导班子测评;主管领导测评四部分。被考核干部不进行现场述职,述职报告经党委组织部汇总审核后通过校内网络公示,供测评者阅读并作为测评的重要参考。参与考核的人员通过个人工号登录干部考核测评系统,对被考核干部进行测评打分。

(1)群众测评。通过民主测评,让群众对处级干部的政治素质表现、履职能力、工作成效、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人员范围:处级干部所属基层党委(党总支)全体在编在岗人员。校医院直属党支部全体人员统一纳入机关党委范围参与测评。

(2)教学、教辅、管理三系统处级干部互评。将学校不同部门的处级干部按教学、教辅、管理三个职能类别划分三个群体,进行相互评价打分,横向了解处级干部的工作情况及表现。

(3)学校领导班子测评。通过校领导的评价,纵向了解处级干部年度工作情况和履职情况,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对所有参加考核的处级干部进行测评打分。

(4)主管领导测评。由主管校领导对其所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测评打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副职进行测评打分,纵向了解处级干部的履职情况。

3.考核结果建议

党委组织部结合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成绩,根据测评结果和本人实际工作情况,在全面衡量的基础上通过部务会研究,初步确定每个处级干部的考核结果,向学校党委提出考核意见和奖惩建议。

4.确定考核等次

学校党委审定考核意见,研究确定处级干部最终考核等次并实施奖惩。

(三)考核成绩计算、考核结果的评定及应用

1.考核成绩计算

处级干部考核分为教学单位(学院、教学部)、教辅部门、管理机关三类进行考核,并按教学、教辅、党群部门、行政部门四个序列正副处级干部分别进行考核综合得分排序,主持工作的副处级干部参加正处组年度考核排序。

(1)正处职干部综合考核得分=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得分×60%+群众测评平均分×15%+教学、教辅、管理三系统干部互评平均分×10%+学校领导班子测评平均分×8%+主管领导测评分×7%;

(2)副处职(级)、正处级干部综合考核得分=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得分×50%+群众测评平均分×20%+教学、教辅、管理三系统干部互评平均分×15%+学校领导班子测评平均分×8%+主管领导测评分×7%。

2.考核结果的评定

处级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优秀:综合考核得分85分(含85分)以上且位列每类处级干部前15%;按照学校“三项机制”有关规定可以直接确定为“优秀”的。

合格:综合考核得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

基本合格:综合考核得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70分以下。

不合格:综合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

3.考核结果的运用

按照《西安财经大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修订)》和“三项机制”的规定执行。

五、科级干部年度考核

(一)学院、教学部、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图书馆等考核单元,由所属党委(党总支)按照惯例自行组织考核。

(二)机关划分为两个考核单元,由相关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参照《西安财经大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修订)》,制定本单元科级干部考核方案,自行考核。

第一考核单元:隶属于机关党委的党群、行政和教辅部门,由机关党委牵头,协商所属部门共同组织完成科级干部考核。

第二考核单元:离退处党总支、校医院直属党支部由离退处牵头,协商校医院完成本单元科级干部考核。

(三)科级干部优秀比例不超过所属考核单元被考核科级干部总人数的25%,小数点后只舍不入。

六、工作日程安排

七、具体要求

(一)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格按照考核工作的总体部署,组织本单位人员按时参与完成考核测评工作,确保处科级干部考核工作圆满完成。

(二)处级干部述职报告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收集,于2023年12月15日前统一提交电子版至党委组织部邮箱:zzb@mail.xaufe.edu.cn,党委组织部整理汇总后统一上传至校园网进行公示。科级干部个人述职报告于12月24日前交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留存备查。

(三)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科级干部考核结果于2024年1月6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

(四)处科级干部要认真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后附填写模板及要求(附件2),于2024年3月11日前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一将纸质版提交至党委组织部210办公室。

(五)年度考核是推进科学管理,落实“三项机制”,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各级领导干部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推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手段,各单位及全校考核对象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参与测评的教职员工要本着对学校事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行使好自己的权利,客观公正地对考核对象作出评价,积极配合学校考核工作组做好相关工作,保证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模板)

      3.2023年度个人述职报告(模板)

 

 党委组织部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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