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财大党发〔2023〕64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强国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现就开展校级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贯彻全国组织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增强高校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推进党建工作和学校事业发展深度融合,面向全校基层党组织培育创建第二批党建工作标杆组织和样板支部,建设周期为2年(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强化培育选树和重点建设,引领和带动全校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构建高质量党建工作体系,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教育高质量发展,在教育强国、强省中示范引领、担当有为。
(二)建设任务。入选的院系级党组织和党支部(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以下简称《重点任务指南》),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建设期内,“标杆组织”的创建,要着重围绕强化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破除“中梗阻”现象、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等出成果;“样板支部”的创建,要着重围绕严格“三会一课”、创新工作方法等出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高质量的党建工作体系;2.优秀基层党建“一融双高”工作法、典型案例;3.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研究论文、专著;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二、申报条件
校级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面向全校院系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开展,需满足以下申报条件:
(一)申请创建“标杆组织”条件
按照《实施意见》明确的主要任务,严格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支部普遍做到“七个有力”。重点符合下列条件:
1.院系级党组织原则上至少成立3年,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党的十八大以来,院系级党组织不断强化政治功能,履行政治责任,健全运行机制,模范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组织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3.近5年来,院系级党组织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等次;多名师生获评校级(含)以上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典型或荣誉称号等;承担校级(含)以上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重大研究课题,并发挥推广示范效应;在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效突出。
4.近3年来,院系级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
5.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标杆组织)》(见附件1)所列要求。
(二)申请创建“样板支部”条件
按照《实施意见》明确的主要任务,严格做到“七个有力”。重点符合下列条件:
1.教师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3年,学生党支部或师生联合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1年,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3.近3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的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师德典型(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三好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近3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5.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见附件2)所列要求。
三、组织实施
校级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工作标杆组织、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工作按照申报认定、管理考核、巩固推广三个步骤开展。
(一)申报认定(2023年11月下旬)
院系级党组织应专题研究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确定本级党组织及所属基层党支部申报意向。参与申报的各级党组织按照《实施意见》规定,对照《重点任务指南》,对党建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等进行梳理和总结,统筹谋划两年建设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按类别分别填写《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见附件3),并准备支撑材料。相关材料由院系级党组织审核把关并报送。报送要求如下:
1.申报名额
(1)“标杆组织”:自愿申报。
(2)“样板支部”:每个院系级党组织限报3个。
2.已被确定为校级“双创”建设单位的不再参与第二批项目,首批培育单位可继续申报第二批项目。
3.申报书及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于2023年11月30日前报送至行政楼B210办公室、电子版通过“智慧党建平台-党建材料”上传,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质量优先、公平公正、组织统筹”的原则,党委组织部邀请专家对材料进行初审、评议,报学校党委审议后,择优确定入选对象名单。对入选的党组织,校党委将提供专项经费支持,相关经费应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二)管理考核(2024年1月—2025年12月)
学校党委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建设单位开展跟踪评估和中期考核。2024年年底组织中期考核,通过审阅材料、实地抽查、过程监管等方式进行。各建设单位应于2024年12月底前,提交建设进展报告和成果报告,并根据年度评估反馈意见,及时整改问题,推进任务开展,巩固建设成果,提升示范成效。考核合格的,继续开展建设;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视情决定是否继续建设。
(三)巩固推广(2026年)
建设期满,各建设单位提交工作总结和成果汇编。验收工作采用“组织自评、交叉验收、党委认定”机制,以重点任务完成情况、重要举措落实情况、辐射作用发挥情况、信息平台参与情况、负面清单自查情况、实地验收情况等作为重要依据。验收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三类,于2026年第一季度公布。验收通过的,有关建设成果将以适当的形式进行展示,面向全校推广应用;暂缓通过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找准问题根源,加强工作整改,经半年延长建设期后,接受第二次验收。验收未通过的单位将予以撤项,严格追责问责。
四、工作要求
各院系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校级第二批党建工作标杆组织、样板支部的申报、推荐和建设工作。各建设单位要健全完善组织机构,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确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取得建设成效。要及时发掘、凝练、宣传建设单位的探索经验、培育成果、创建成效,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点上的经验做法推广到面上去,引领带动全校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推动构建高质量的高校党建工作体系,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联 系 人:葛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56047
附 件:
1.校级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标杆组织)
2.校级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
3.校级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