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校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陕教工组办〔2023〕17号)安排,按照《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修订)》和《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规定,现就2023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以下简称“党建工作考核”)和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以下简称“书记述职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院系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拟于2023年12月上旬同“书记述职考核”中的实地考核一并开展。
院系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考核:拟于2023年12月中旬开展。
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和书记述职考核原则上在放假前完成。
二、考核内容
(一)党建工作考核
按照《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修订)》执行。
(二)书记述职考核
按照《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规定的5个方面主要内容,重点突出以下方面: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和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部署要求,围绕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院系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院系级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重要工作安排情况;
3.聚焦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有效服务“国之大者”,在推进党建和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积极对接融入秦创原、解决“卡脖子”技术问题、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等方面彰显基层党建工作成效;
4.贯彻落实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深化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双创”工作,实现“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全覆盖,突出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做好高层次人才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严格落实党的基层组织生活制度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制度,加强和改进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5.抓思想政治教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开展统一战线工作,实施党建带群建,做好群团组织和教代会、学代会等工作;强化底线思维,做好校园安全稳定;
6.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扎实开展教育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和清廉学校建设情况;改进工作作风,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对上年度查摆出问题和巡视巡察反馈中涉及基层党建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
各院系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要聚焦基层党建主题,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落实学校“学科建设突破年”“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年”“干部能力作风提升年”重要任务情况,防止面面俱到,泛泛而谈。结合自身实际,确定1至2个重点难点问题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的“必答题”,集中推动解决。
三、工作安排
1.精心做好安排部署。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党建工作考核和书记述职考核工作方案,加强工作统筹,合理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和书记述职考核工作有序开展。
2.全面开展调研自查。参加述职考核的党组织书记要对照上年度整改承诺和今年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深入一线认真调研,抓紧解决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党组织书记要带头示范,班子成员要尽职尽责,到基层党支部全面了解情况,精准发现问题。要对基层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及时补缺,强力推进尚未完成工作,全面梳理分析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取得的实际成效,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
3.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党组织书记述职报告要突出问题导向,对标党的二十大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的要求,查问题、找短板、提措施,用具体事例和数据说话,客观反映成效和问题,切忌“空对空”。院系级党组织书记述职报告经学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交党委组织部备案。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由基层党委(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交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备案。
4.深入进行实地考核。述职评议前,学校党委和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分别对院系级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考核,实地考核同党建工作考核一并开展。
5.严肃开展述职评议。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说明上年度本人查摆问题整改情况,紧扣重点内容,讲清楚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打算,作出整改承诺。述职评议会后,将述职报告在一定范围公布,接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6.切实强化结果运用
(1)党建工作考核。按照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给出建议等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考核结果。
(2)书记述职考核。按照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评价为“较好”或以下等次的一般不低于30%。
党建工作考核和书记述职考核是党组织书记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是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戒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其年度考核结果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对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要约谈提醒、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7.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梳理分析党建考核和书记述职考核中反馈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坚决防止和纠正“一述了之”现象,切实兑现整改承诺。要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校内巡察的重要内容,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各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工作要求
1.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按照格式要求(附件1)将述职报告(3000字以内)、存在问题专项材料(500字左右)电子版于11月30日前通过“智慧党建平台-党建工作上报”上传,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交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备案。
2.请各院系级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按照《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修订)》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并于11月30日前将自评表(附件2)签字盖章pdf版通过“智慧党建平台-党建工作上报”上传。
3.各院系级党组织应结合本单位实际,从严从实组织抓好所属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和书记述职考核工作,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在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及结果(见附件3)纸质版材料报党委组织部行政楼B210办公室,电子版通过“智慧党建平台-党建工作上报”上传。
(注:智慧党建平台操作权限设在专职组织员和党建联络员处)
联 系 人:葛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56047
附件:
1.述职报告格式要求
2.2023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自评表
3.2023年度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和书记述职考核结果
党委组织部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