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参评第三批全国高校“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年10月26日 16:41 点击数:
各学院党委: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高校“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的通知》(陕教工组办〔2023〕14号)要求,现将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任务
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增强高校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进党建工作与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深度融合,教育部面向全国高校遴选创建100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推荐选树100名研究生党员标兵,示范带动研究生党建工作质量全面提升。建设周期为两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条件
参加创建的高校研究生党支部,应严格做到“七个有力”,并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党支部一般应成立至少1年;
2.党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决议;
3.以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为重点,着力发挥在思想政治引领、团结凝聚研究生、促进校院中心工作、助力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生活规范,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学习、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4.近三年来(指2020年7月1日以来,下同),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重大表彰,或在党支部书记考核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
5.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国家奖学金或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最美大学生”“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6.支部或支部成员在思想教育、学术科研、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特别是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深度参与解决“卡脖子”问题、乡村振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生态文明建设、人类生命健康保障、国际交流中有突出表现;
7.支部或支部成员先进事迹或典型案例受到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8.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工作、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党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过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问题;
9.本项目与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不可兼报。
(二)申报“研究生党员标兵”条件
参加创建的高校研究生党员,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党组织关系在推荐高校的研究生正式党员;
2.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思想政治引领、团结带动研究生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在学习、科研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4.近三年来,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5.获评国家奖学金,或取得重大学术成果,或在思想教育、学术科研、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特别是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深度参与解决“卡脖子”问题、乡村振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生态文明建设、人类生命健康保障、国际交流中有突出表现;
6.先进事迹或典型案例受到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7.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遵守校规校纪。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行为。
三、推荐要求
请各学院党委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和创建标准,在深入发掘、凝炼、总结研究生党建工作举措成效和典型事迹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推荐,各学院可推荐上报1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1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并于10月27日(星期五)下午2点前将推荐表(附件1、附件2)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学校将组织评审择优确定“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标兵”推荐名单,报省委教育工委参加全国评审。
联系人:葛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56047
组织部邮箱:zzb@mail.xaufe.edu.cn
附件:
1.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推荐表
2.研究生党员标兵推荐表
党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