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西安财经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校内挂职锻炼实施办法(试行)》(西财大党发〔2022〕82号),按照《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工作方案》(西财大党发〔2023〕16号)安排部署,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公开选拔优秀青年教师到校属有关单位挂职院长助理、处长(部长、主任)助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安排(8名)
1.统计学院院长助理 1名
2.商学院院长助理 1名
3.管理学院院长助理 1名
4.信息学院院长助理 1名
5.数学学院院长助理 1名
6.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助理 1名
7.教务处处长助理 1名
8.研究生院院长助理 1名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大局意识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业务素质和较大的发展潜力。
3.品德端正、身体健康、务实进取、开拓创新,具有良好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和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
(二)基本资格
1.在校工作3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7月1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和教师任职资格。
3.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三、推荐程序
1.个人报名。申报人员采取个人自荐方式进行报名,填写《西安财经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挂职锻炼审批表》(附件1)并报基层党组织审批。每人可填报2个意向岗位,并注明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2.资格审查。党委组织部会同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进行资格审查。
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提出推荐人选。各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优秀青年教师挂职推荐人选,并填写《西安财经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校内挂职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同时将推荐人选的现实表现材料(附件3)上报党委组织部。
4.讨论决定。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提出初选方案报学校党委审定,研究确定挂职人选。
5.发文任职。
四、挂职安排及管理
1.挂职时间一般为1年。挂职人员表现出色,且因工作需要,拟延挂的,由挂职单位征求挂职人员本人同意后,按照规定履行延挂和留任手续,报学校党委审定。
2.挂职期间,挂职人员只转组织关系,在原单位的职务予以保留,其行政职务升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受影响。
3.挂职期间由派出单位和挂职单位共同管理,以挂职单位管理为主。挂职人员实行坐班制,由挂职单位考勤。年度考核由派出单位参考挂职单位的考核鉴定意见进行评定,给出相应考核等次。
4.挂职单位应明确挂职人员岗位职责,并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挂职人员应全身心投入挂职单位工作,派出单位一般不得安排其他工作,确需承担的工作,须商挂职单位和本人同意。挂职期间,可适当承担教学、科研工作,课时工作任务量减免一半。
5.挂职期间,要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挂职人员因事请假3天以上的,需经派出单位同意后,报挂职单位批准。
6.挂职人员因病因事及其他情况无法继续挂职的,应及时向挂职单位和学校报告,由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和挂职单位协商确定终止挂职后,方可返回原工作单位。
7.对挂职锻炼期间违反纪律,擅自离岗的,以及未达到锻炼要求的,群众反映问题较多、意见较大、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将中止挂职锻炼,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8.挂职期满,挂职人员须认真填写《青年教师挂职期满考核表》,并由挂职单位出具考核鉴定意见。
9.挂职岗位和职务,不占挂职单位的职数。挂职锻炼结束后,挂任职务自行免除,挂职人员回原单位工作,不再另行通知。
10.党委组织部对挂职人员管理能力、工作表现等进行跟踪了解和考察,定期向校党委汇报,并适时通报挂职人员派出单位。
五、具体要求
请各基层党组织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把选派优秀青年教师参加校内挂职锻炼工作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后备干部培养的重要措施,严格纪律,积极推荐优秀人选。报送材料的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请各申报人员7月3日下午5点前,将《西安财经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挂职锻炼审批表》(附件1)交党委组织部干部科。
联系人:符博尘 联系电话:81556047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行政楼B座210办公室
附件:
1.西安财经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挂职锻炼审批表
2.西安财经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校内挂职推荐人选汇总表
3.XXX同志现实表现材料
党委组织部 人事处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