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关于开展2023-2026聘期空缺正处级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年11月03日 17:14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9-2022聘期干部任期将满,根据《西安财经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修订)》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6聘期空缺正处级岗位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党管干部,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依规办事原则;统筹安排、保持稳定、优化结构、分级推进原则。

二、组织领导

新一轮处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在学校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安排部署全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由党委组织部牵头,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委监察部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团委、工会、人事处、审计处等部门干部参与,各基层党组织和各部门协同完成。

三、聘任岗位及职数

空缺正处级岗位及聘任职数共23个,具体情况请见附件1。

四、任职条件与资格

除符合《西安财经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修订)》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如下任职资格:

(一)应当为学校现职事业编制人员或学校聘用的、按照劳动合同方式管理的人事代理人员,具有五年以上工龄。

(二)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应当在副处级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54周岁(196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校团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年龄原则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从专业技术岗位到管理岗位担任领导职务的,其任职资格应当符合以上(一)(二)(四)规定,并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经历和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一般应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两年以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六)具体岗位任职资格

1.提任学院(教学部)业务正职和教学、科研、研究生教育、学科建设等业务管理部门正职的,应当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提任学院(教学部)党务正职的,一般应当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熟悉党务工作,工作业绩表现突出。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应经过党校(含校级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或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应当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九)提任党组织、工会、共青团领导职务的,还应符合各有关章程规定的要求。

干部工龄、任职时间、出生日期、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学位和个人经历等以组织审核认定为准,干部任职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以2022年10月31日为计算截止时间。

五、工作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申报人员应是符合任职条件的现职副处级干部和相关人员。

2.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须填报《干部自荐登记表》,请下载“附件3”或进入党委组织部主页“下载中心”下载,同时扫描下方二维码,线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

3.每人最多可填报2个岗位意向,自荐登记表上设有“是否服从组织安排”栏,以便了解申报意愿。

4.11月5日(周六)12:00前,申报人员将《干部自荐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交党委组织部(长安校区行政楼B-210室,联系电话:81556047、13772163556),提交材料之前,请务必完成线上信息填报工作。

5.由党委组织部会同人事处等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申报岗位人员的任职条件、资格进行审查。

(二)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由党委组织部协同申报人员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三)考察

学校党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考察程序及工作要求,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人选任用建议方案,向学校党委汇报。

(四)讨论决定

学校党委按照规定要求,集体讨论作出干部任免决定。

(五)任职

1.任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公示期间由校纪委对拟任处级干部进行廉政考试。

2.任职谈话。对决定任用的处级干部,由校党委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3.宣布任职。党委组织部协同任职岗位所在部门(单位)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宣布干部任免决定。

4.工作交接。干部接到任职通知后,在一周内到岗,并按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做好工作交接。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新一轮干部聘任工作是学校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学校党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快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财经大学新征程的现实需要。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新一轮干部聘任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局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党委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学校事业发展的大局上来,让每位教职员工真正理解、关心、支持干部换届聘任工作。

(二)落实目标责任。学校党委要做好统筹谋划,精准施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对标“勤快严实精细廉”陕西干部鲜明标识,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大力选拔对党忠诚、敢于担当、群众公认、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的干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要服从安排,精心组织,紧密配合,协调共事。全体干部职工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持正常工作秩序,以实际行动确保聘任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守纪律规矩。聘任工作期间,全体干部要以身作则,恪尽职守,讲党性、顾大局,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严格遵守干部选拔聘任纪律,坚持“十个不准”,不弄虚作假或搞拉票等非组织行为,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共同维护校园和谐与稳定,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干部离开现任岗位时,要认真做好工作交接,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四)强化监督管理。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欢迎广大师生对干部聘任工作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意见和建议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学校纪委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程监督,受理有关检举、申诉,制止、纠正和查处干部聘任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监督电话:89256067,邮箱:JW@mail.xaufe.edu.cn。



 附件1:2023-2026聘期空缺正处级岗位及职数.xlsx

 附件2:2023-2026聘期空缺正处级岗位聘任工作日程安排.docx

 附件3:《干部自荐登记表》.docx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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