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关于开好“严守纪律规矩 加强作风建设”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年09月06日 14:45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西财大党发〔2022〕49号)安排,学校各党支部要以“严守纪律规矩 加强作风建设”为主题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范围

组织关系隶属于学校党委的各党支部

二、召开时间

从现在起至2022年9月30日

三、会议程序

(一)认真组织学习

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结合实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作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以及中央、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各项部署等内容,打牢专题民主生活会思想基础。

(二)深入查摆问题

党支部和党员个人要对照“勤快严实精细廉”新风正气标准,管理、教辅和后勤党支部重点从加强作风建设、树立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突出工作成效等方面;教师党支部重点从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书育人能力、提高教学科研质量等方面;学生党支部重点从遵守校规校级、树立行为规范、营造优良学风等方面进行查摆存在的问题。

(三)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扫思想政治灰尘,增强党支部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党支部书记要向党员大会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并请党员进行评议。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也可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有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四)抓好整改落实

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四、相关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及时组织实施、提出具体要求、抓好督促落实。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征求意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专题组织生活会应当在符合防疫要求前提下采用适当的形式召开。党支部不搞工作方案、征求意见表等材料,党员不要求撰写个人发言材料。

3.各党支部应在2022年9月底前完成组织生活会。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融入“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总结”中报送学校纪委。


                                 党委组织部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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