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关于成立西安财经大学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西财大党发〔2021〕58号

作者: 时间:2021年09月09日 18:32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党内监督,强化学校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政治责任,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更好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有关党内法规精神,按照省委教育工委部署,经2021年7月21日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西安财经大学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现将机构设置与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一、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 杨涛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陕西省监察委员会驻西安财经大学监察专员 张先军

成  员: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巡察办、人事处、马克思主义学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察工作领导小组向学校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上级有关巡察工作要求,落实学校党委的有关决策和部署;

2.研究确定巡察工作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

3.听取巡察工作汇报;

4.研究巡察工作成果的运用和处置意见;

5.向学校党委报告巡察工作情况;

6.对巡察组进行管理和监督;

7.研究处理巡察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是学校党委的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独立设置。

党委巡察办公室设置主任1名,按学校处级干部配备;设置秘书1名,按学校科级干部配备。

巡察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落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

2.提出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和阶段性任务安排;

3.拟定巡察工作方案;

4.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5.下达巡察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6.督办巡察成果的运用;

7.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8.对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巡察事项进行督办;

9.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10.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1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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