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干部考察预告

作者: 时间:2021年06月30日 16:15 点击数:

按照《西安财经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规定程序,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和各相关单位反馈意见,经2021年6月30日学校党委会研究,将黄明明等31位同志作为正科级拟任人选、将耿戈等25位同志作为副科级拟任人选进行考察。现将考察工作预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及拟任岗位

1.正科级拟任人选(31人)

黄明明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稳定办)秘书科科长

林令华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稳定办)秘书(正科级)

周嗣定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科级纪检监察员(正科级)

符博尘  党委组织部(党校、机关党委)干部科科长

吴婉婷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主任

丁  喆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武部)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羿  争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武部)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科科长

杨镒泽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教务科科长

李  俊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教学研究科科长

李孟洁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劳资科科长

周  彬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高远飞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秘书(正科级)

王  晖  计划财务处综合管理科科长

雷习军  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科长

徐  洁  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管理科科长

刘  洁  社会合作处(校友总会办公室、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王崇岩  社会合作处(校友总会办公室、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校友总会办公室秘书(正科级)

杨  帆  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后勤服务集团党委)行政部(社区办公室)主任

王  梅  经济学院教务办公室主任

张  伟  统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王亚娟  商学院教务办公室主任

王  娟  商学院学科秘书(正科级)

杜立琦  管理学院(管理学院党委)综合办公室主任

张  蓓  管理学院教务办公室主任

南梦飞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何  圆  文学院学科秘书(正科级)

朱翊曈  外国语学院团委书记兼学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牛  峥  体育教学部(党总支)综合办公室主任

沈  贺  体育教学部体育场馆器材管理中心主任

郁  诺  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网络管理部主任

汤雯雯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主任

2.副科级拟任人选(25人)

耿  戈  党委宣传部新媒体中心副主任

周国有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武部)思想政治教育科副科长

冯  田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武部)心理咨询中心副主任

于  茜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考务与学籍管理科副科长

吕春祥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招生科副科长

王  宁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秘书(副科级)

高  超  计划财务处预算管理科副科长

赵依楠  计划财务处资金管理科副科长

柴莉娜  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魏  玮  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运输通讯中心副主任

崔  尧  保卫处(党委政治保卫部)治安科副科长

徐  帅  保卫处(党委政治保卫部)防火安全科副科长

李靖华  保卫处(党委政治保卫部)校卫队指导员(副科级)

杜  欢  经济学院团委书记兼学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

孙晓敏  商学院(商学院党委)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郭文康  管理学院团委书记兼学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

张东晓  信息学院教务办公室副主任

崔  蔚  法学院团委书记兼学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

马  潇  文学院教务办公室副主任

刘  涛  文学院团委书记兼学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

张  丹  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赵慧芸  公共管理学院团委书记兼学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

乔燕妮  创新创业学院(产教融合基地、创业园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创新创业(产教融合)实践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王  鑫  档案馆人事档案室副主任

张  坤  校医院副院长(副科级)

二、考察时间

2021年7月1日--7月5日

三、考察内容

全面考察拟任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深入考察拟任干部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包括了解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及工作时间之外的表现情况。

四、考察方式和步骤

考察主要采取以下方式:1.民主测评及书面征求意见;2.个别谈话;3.同考察对象面谈;4.听取有关方面情况介绍;5.查阅有关档案资料。

五、考察谈话和征求意见范围

1.教学单位:所在单位处科级干部、系主任、党支部书记、党代会代表、教代会代表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2.非教学单位:所在部门科级及以上干部、党代会代表、教代会代表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六、考察组人员构成

党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部署考察工作,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要求成立考察组,书记担任考察组组长,成员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确定。

广大教职员工对考察对象及考察工作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电话、书面材料或找考察组面谈的方式反映。反映人要用真实姓名、身份,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准确。考察组将严格执行干部工作有关规定,认真接待并听取群众的反映,严格保密。欢迎广大教职员工对考察工作和考察组成员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89256067

电子邮箱:JW@mail.xaufe.edu.cn。

党委组织部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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