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处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年06月08日 10:05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我校2020年上半年新提拔的处级干部任职试用期将满,根据《西安财经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和《西安财经大学处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处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0年6月提拔且有试用期的五位处级干部,名单如下:
申渊源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主任(正处级)、学生工作部副部长
宋 敏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研究生院副院长
高林安 国际合作交流处处长、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任、国际教育学院院长
郭志勇 体育教学部主任
马晓光 校医院院长(副处级)
二、考核内容
全面考察考核对象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现实表现,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职情况。
三、考核程序
1.撰写述职报告。考核对象严格按照考核内容,认真总结试用期内履职情况,分析存在的不足,提出今后工作思路与改进措施,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2.组织民主测评。党委组织部成立考核组到考核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和民主测评。考核对象在本单位教职工大会上进行现场述职或接受书面评议。参会人员根据干部述职述廉情况,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对其进行民主评议。
参会人员范围:教学单位,本单位全体教职工;非教学单位,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和所在党委(党总支)委员。
3.进行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后,进行个别谈话,进一步了解考核对象的履职情况及满意程度。
参加个别谈话的人员范围:
教学单位,本单位科级及以上干部、系(部)主任、工会主席、党支部书记、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非教学单位,本单位科级及以上干部、所在党委(党总支)委员以及工作联系较多的相关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本单位人数较少的,可以由全体人员参加。
4.提出初步意见。根据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在征求学校纪委等相关部门意见后,党委组织部提出初步考核意见,报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
5.确定考核结果。校党委讨论决定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胜任”和“不胜任”两个档次。
四、考核结果运用
干部任职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能胜任现职的,由党委组织部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任职手续,经考核不能胜任现职的,按《西安财经大学处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办法》处理。考核结果和意见填入《西安财经大学处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五、有关要求
1.考核对象要认真对待试用期满考核工作,实事求是地撰写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填写《西安财经大学处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附件1),于2021年6月16日(下周三)17:00前将考核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交党委组织部205办公室,述职述廉报告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zzb@mail.xaufe.edu.cn,由党委组织部统一上传至党委组织部网页进行公示。
2.考核工作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校纪委和党委组织部在考核期间负责受理对被考核干部的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纪检监察室(89256067),党委组织部(81556035)。
附件1:西安财经大学处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