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财大党发〔2021〕25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为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凝聚力量、砥砺奋进,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根据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全省高校“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陕教工组办〔2021〕2号)精神,校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在此基础上推荐上报全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优秀共产党员:组织关系隶属于我校,按规定正常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具有一年以上党龄的正式党员。应重点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的优秀党员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党员中推荐。
2.优秀党务工作者:组织关系隶属于我校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及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且累计从事党务工作2年以上者。
3.先进基层党组织:我校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基层党支部,重点向基层党支部倾斜。
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人选不交叉。副校级以上领导人员一般不推荐,处级领导人员要从严掌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1)推荐上报。
全省高校“两优一先”的评选,经各基层党组织推荐,在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评选的基础上,联评选出全省高校优秀候选单位和个人,经校党委审定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委教育工委。2016年以来,已被党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不再列入推荐范围。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干净担当,带头学习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严守党纪上作表率;牢记宗旨,密切联系师生,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吃苦在前、乐于奉献、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专业学习中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实绩突出,得到党员师生的公认。
2.优秀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注重学习,有较高的党建理论水平;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建业务,认真履行职责,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事业心、责任感强;党建工作思路清晰,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善于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高校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处事公道;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工作业绩突出,党务工作得到师生公认;密切联系师生,自觉为师生排忧解难,在党员和师生中威信高。
3.先进基层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聚焦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围绕“双一流”建设和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师生在新时代教育追赶超越中真抓实干、克难攻坚,工作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强化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洁,作风务实;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工作运行规范高效,表率作用发挥好,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党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表彰原则、方法与步骤
1.评选原则
坚持条件,民主推荐,好中选优,宁缺毋滥;注重实绩,突出先进性和示范效应。
2.评选方法与步骤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本次评选表彰活动中关于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评选的组织领导、审查把关和材料上报工作。
(1)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支部的评选。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召开委员会扩大会议(扩大至党支部书记或同级党员行政领导干部参加)或党员大会,传达学校党委文件,对评选工作做出具体安排,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程序组织评选。评选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会议研究确定,然后按照所分配名额等额报送党委组织部,经校党委会研究批准。
(2)校级先进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评选。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依据《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提供自荐材料,进行5分钟工作汇报,学校组织联评,联评结果报校党委研究确定,未递交自荐材料的单位视作放弃参评资格。自荐材料同校级“两优一先”材料一同报送,汇报联评时间另行通知。
(3)全省高校“两优一先”的评选。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通知要求,在本单位确定推荐的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支部基础上各提名1名(个)(无合适可不提名)。依据提名及校级先进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评选结果,由学校组织联评,并报校党委研究确定,产生全省高校“两优一先”的评选结果。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填报全省高校“两优一先”推荐表(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纸质版签字盖章同校级“两优一先”推荐材料一并上报。
3.命名表彰
“七一”前,学校党委召开表彰大会,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
四、有关要求
1.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把评选表彰工作作为增强党员责任感、荣誉感和自豪感,提振追赶超越精气神,凝聚教育高质量发展正能量的重要举措,周密安排部署、有力有序推进。要激励广大党员在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师生中创先进、争优秀。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评出干劲、评出氛围。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做到好中选优。推荐对象的确定,要在民主推荐或评选的基础上,经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后,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会研究后上报。
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5月8日前将校级“两优一先”推荐材料一式两份(使用A4纸双面打印)报校党委组织部,同时发送推荐材料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大于1MB)至电子邮箱(同时附一张生活照电子版)。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情况报告。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以书面形式报送,主要包括推荐对象名单、推荐过程及廉政鉴定等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2)审批表。推荐的校级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填写相应审批表格(见附件2至附件5,表格电子版可在组织部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审批表中主要事迹栏由事迹材料缩写而成。表格中单位、人名、曾获奖励等一律使用全称,推荐意见加盖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公章。
(3)事迹材料。先进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
联 系 人:葛霖杉
联系电话:029-81556047
电子邮箱: zzb@mail.xaufe.edu.cn
附件:
1.西安财经大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名额分配表;
2.西安财经大学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3.西安财经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
4.西安财经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
5.西安财经大学推荐“两优一先”汇总表;
6.全省高校“两优一先”推荐表;
7.2016、2018年全省高校“两优一先”表彰汇总。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