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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好2020年度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及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年12月30日 23:10 点击数:

西财大党发〔2020〕68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20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陕组通字[2020]130号)要求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20]30号)精神,现就我校开好2020年度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一)准确把握会议主题

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能力,坚守人民情怀,夺取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胜利,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二)精心组织学习研讨

党员领导干部要采取个人自学、集体研讨等方式,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一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内容,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

二要认真学习党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持续推动全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更加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团结带领人民群众为完成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而不懈奋斗。

(三)认真查摆突出问题

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紧扣主题.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重点从以下5个方面进行对照检查。

一是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团结带领人民群众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三是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着力破解突出矛盾和问题,防范化解风险挑战,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力抓好脱贫攻坚等工作。

四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对照党中央提出的“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加强科学谋划,查找短板弱项。

五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旗帜鲜明地批评和纠正违规违纪言行,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要按照中央明确的5个方面,坚持问题导向、严字当头,结合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学校中心工作,准确把握中央要求,通过听取上级党组织意见和自我反思、相互提点、调研座谈、征求师生意见建议、谈心谈话等途径,找准找实自身存在问题,见人见事见思想。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

(四)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要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增强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自我批评要开门见山,不遮遮掩掩、不避重就轻,防止以讲道理代替摆问题,以班子问题、下级问题代替个人问题。相互批评要真点问题、点真问题,既指出差距不足.又提出改进意见,防止以工作希望代替批评意见。班子成员对批评意见要正确对待、虚心接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确实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会上,领导干部要对本年度个人有关重大事项如实报告,对群众反映、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要逐项说清楚、谈透彻,受到问责的要作出深刻检查。

(五)持续用力抓好问题整改

坚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狠抓整改、努力推动落地见效,切实做好民主生活会的“后半篇文章”。要梳理今年以来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坚持把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问题整改,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项整治、以案促改和巡视整改等专题民主生活会尚未完成的问题整改有机结合起来,一体提出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明确整改方向、措施、目标和时限,既立足当前具体工作,又着眼长远制度规范,与中心大局和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统一,短期能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及时整改,需要长期推进的任务久久为功、一抓到底,推动新问题和老问题一起解决、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一起解决。

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一)认真组织学习

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党支部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等。通过集中学习,引导党员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会,加深对“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了解,加深对党中央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的把握,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打牢思想基础。对因身体、外出等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向他们传达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

(二)深入查摆问题

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和专项整治等情况,对照师生的期待,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还有哪些差距,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可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工作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要列出问题清单,集体研究会诊。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征求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

(三)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要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扫思想政治灰尘,增强党支部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党支部书记要向党员大会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并请党员进行评议。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也可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有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在党员大会上,要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

(四)客观公正作出评定

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要用好评定结果,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面对面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五)抓好整改落实

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要报基层党委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基层党委(党总支)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从严从实做好各环节工作

开好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对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开好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等中心任务统筹起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握主题、精心组织,坚持从严从实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开出新气象。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征求意见,主持研究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审阅把关班子成员发言提纲,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强化组织领导,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按照要求, 结合实际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紧扣主题主线,聚焦突出问题,坚持严实标准,邀请分管校领导参加指导,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

机关各部门处级领导干部以校领导分管部门为单元,由机关党委统一组织,按照要求完成专题民主生活会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好民主生活会。

2.各单位民主生活会召开时间确定后,应于会前5天将民主生活会方案报党委组织部。按照“年度内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级党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派人列席指导过的,根据工作实际可不再派督导组督促指导”要求,今年学校党委将根据工作需要,派人列席指导部分单位的民主生活会。

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本通知精神,作出具体工作安排。要派人列席所辖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并进行点评。党支部不搞工作方案、报表台账、总结报告等,党员不要求撰写个人发言材料。

4.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注重实际效果,民主生活会原则上在2021年1月23日前完成,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在2021年3月底前完成。

5.民主生活会召开后,要在适当范围通报情况,认真总结分析,形成情况报告,连同定稿后的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发言提纲于15日内报党委组织部。3月31日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组织生活会情况和《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组织评定统计表》(见附件)报组织部,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请登录“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填报。


附: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组织评定统计表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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