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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开展新时代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年05月20日 14:02 点击数:

西财大党发〔2020〕19号 

 

关于印发《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

开展新时代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开展新时代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方案》经2020515日党委会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0520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

开展新时代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扎实做好高校党建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开展新时代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以下简称党建“双创”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建设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培育为基、重在建设、典型引领、整体推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质量攻坚为动力,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推动事业发展为落脚点,严格对标看齐,勇于改革创新,努力争创先进,为加快“双一流”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建设任务。面向全校培育创建4个党建工作标杆组织、15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建设周期为两年,以点带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全校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动全校党建质量全面创优、全面提升。

二、基本条件

“双创”工作面向全校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参加培育创建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明确的主要任务及方法步骤,综合评估工作基础,统筹确定建设任务,精心谋划预期成效。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培育创建“党建工作标杆组织”

参加培育创建的二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规定,严格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支部要普遍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优化本单位运行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模范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组织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推动“三全育人”机制落实,促进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2.近五年来,单位党组织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表彰;或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获得“好”等次;或所在单位多名师生获评全省高教系统及以上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或先进典型;或所在单位承担全省高教系统及以上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重大研究课题,并发挥推广示范效应;或在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效突出。

3.近三年来,单位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所在单位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

4.符合《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所列其他要求(见附件1)。

(二)培育创建“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参加培育创建的基层党支部,要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规定,严格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2.近三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或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全省高教系统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师德典型等荣誉称号;或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端;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4.符合《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所列其他要求(见附件2)。

三、培育步骤

结合我校实际,标杆组织、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工作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培育。

(一)对标自查抓规范。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对标自查和争先创建相结合,坚持与学校事业发展要求相结合,聚焦补齐补强基层党建短板弱项,针对党建工作体系不健全、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等问题,着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按照“一组织一方案”“一支部一台账”原则,制定转化时间表和整改路线图,做到每月跟踪,季度督查、年底评议、定期反馈工作机制,做到系统谋篇布局,精准施策发力。二是做到全面对标。开展一次集中对标自查,全面对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对标党章党规,全面对标二级党组织要做到的“5个到位”和基层党支部要做到的“7个有力”,查学习贯彻,查落实整改,查问题根源,查政治生态,查责任担当。三是找差距抓规范。在全面对标自查的基础上,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把严肃规范开展党支部政治生活摆在突出位置,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贯穿始终,以“三会一课”为重要抓手,找出根源和差距,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确定创建目标,细化任务举措,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着力推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科学化建设,形成大抓基层、大抓基础、大抓规范的鲜明导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新成就新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

(二)争先创优树品牌。在达到全面规范的基础上,按照双创申报要求,聚焦解决突出问题、总结凝练经验,坚持质量抓标准,以标准化建设为牵引,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提升我校党建工作质量。一是要着眼健全体制机制抓创建。认真贯彻健全执行民主集中制具体制度,规范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后进党支部常态化整顿机制,通过完善制度巩固党建工作“四梁八柱”。二是要着眼解决突出问题抓创建。聚焦思想政治工作相对薄弱,少数党员党的意识不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突出,少数党支部书记党务能力不足、工作积极性不高,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不力、大学生党员数量质量不协调等问题,通过精准施策做好党建工作“内部装修”。三是要着眼总结凝练经验抓创建。积极探索新时代高校党建工作规律,拓展工作载体,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工作实效,通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打造党建工作“特色品牌”。

(三)选树培育重建设。把典型引领作为重要推动力,积极创建党建工作标杆组织、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精心培育、总结凝练成熟机制、有效办法、典型经验,示范引领、辐射带动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推动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四)推广运用促发展。坚持边培育、边创建、边推广,积极宣传展示、推广运用党建工作示范单位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建工作体系方面的好机制好办法,通过召开推进会、观摩会、宣传展示典型案例、推广运用优秀工作法,巩固深化基层党建工作成果,为我校党建工作注入活力,推动党建质量普遍提升。

四、创建程序

(一)申报认定(2020年8月31日以前完成)。申报工作统一由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各基层党组织应专题研究党建“双创”工作,确定本级党组织及所属基层党支部申报意向。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遴选工作,正式创建单位名单由学校党委最终审核确定。

1.基层申报。参与申报的各级党组织按照《建设计划》规定,对照《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选准特色亮点、选好切入口,对党建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等进行梳理和总结,统筹谋划2年建设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填写《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见附件3),并准备支撑材料,于2020年7月1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2.申报要求。“党建标杆组织”项目自愿申报,“党建样板支部”项目面向教职工、本科生和研究生党支部建设,依托科研平台、重大项目、创新团队设置的党支部要占一定比例,每单位至少报1个。申报“党建标杆组织”项目未获立项的党组织,将作为“党建创优组织”,以“党建标杆组织”标准为目标,全面强化建设。

3.遴选确定。按照“标准引领、专家评议、实地考察、组织统筹”的原则,党委组织部对材料进行初审,组建专家组进行评议,择优确定入选对象名单。实地考察项目入选对象后,按程序进行公示,报学校党委审核确定正式入选名单,特别优秀的向省委教育工委推荐参评省级项目,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监督。学校对入选的二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将提供专项经费支持,相关经费应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二)创建达标(2020年9月—2021年8月)。入选的二级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要按照《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要求,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建设期内,创建“党建标杆组织”,要着重围绕“五个到位”、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等出成果;创建“党建样板支部”,要围绕“七个有力”、创新工作方法等出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成熟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机制办法;2.优秀基层党建工作法、典型案例;3.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或高水平论文、专著;4.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三)中期评估(2021年12月)。学校党委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培育创建工作管理考核,对建设单位开展跟踪评估和年度考核。跟踪评估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开展。同时,各建设单位应于2021年11月底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成果报告。党委组织部组织进行考核评估,相关意见及时反馈建设单位。考核合格的,拨付下一年度建设经费;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视情决定是否继续予以支持。

(四)巩固验收(2022年1月—2022年12月)。各建设单位根据中期评估反馈意见,及时整改问题,推进任务开展,巩固建设成果,提升示范成效。2022年12月前,学校党委对各建设单位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各建设单位应于2022年10月前,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培育创建成果。相关成果原则上应包括但不限于:在体制机制、经验举措、方法办法上形成1套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汇编1本示范点建设成果资料或反映建设成果的微视频、新媒体平台等。党委组织部组织专家组在审查总结报告、成果材料的基础上,采取听取专题汇报、实地考察验收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2022年12月公布评定结果,评定达标的,予以结项,深化宣传推广。

五、工作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坚持质量抓标准,坚持把典型引领作为重要推动力,坚持把统筹推进中心工作作为基本落脚点,认真组织好党建工作标杆组织、样板支部的申报、推荐和建设工作。各基层党组织申报及建设情况将纳入学校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

2.各建设单位要健全完善组织机构,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确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取得建设成效。

3.要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及时发掘、凝炼、宣传入选党组织的探索经验、培育成果、创建成效,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点上的经验做法推广到面上去,引领带动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附件:

 附件1.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标杆院系).docx

 附件2.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样板支部).docx

 附件3. 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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