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工作

关于做好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组织关系接转和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7年10月06日 00:00 点击数:

西财党组字[2007]8号
 
关于做好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
组织关系接转和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为做好2007级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组织关系接转和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
    1、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各党总支要认真调查新生中的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并做好登记工作。
     2、有新生的各党总支要严格按照 《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仔细审查新生党员的入党材料。
    (1)按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年满十八周岁方可发展入党。各党总支要审查新生党员是否符合党员起码条件。
    (2)新生党员须填写《西安财经学院2007级新生党员登记表》(表一)(高中入党的学生党员填写)。各党总支必须安排专人(总支委员或党支部书记)认真审查在中学入党的新生党员的入党材料,看其发展时间是否符合规定(申请入党时间是否满一年),入党材料是否齐全,相关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对于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的,须向本人和党组织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何时在支部大会上被接收入党、介绍人是谁、党组织派专人与其谈话时间”等,谈话须有记录。对自己无法说出入党介绍人或支部大会召开时间,以及入党材料不真实、不齐全、入党程序和手续不完备等违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新生党员,各党总支要在认真审查核实的基础上提出审查处理意见,填入表一,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党委组织部。
    3、对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新生党员,党员档案材料要有专人保管。辅导员应及时提醒新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对未及时接转组织关系的预备党员,如无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其预备期,超过6个月不转组织关系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4、对于转入的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材料要及时转给所在基层党组织。各党总支要将其材料进行收集、建档,保持培养、教育工作的连贯性。
    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新生党员入党材料经审核无误后,请各党总支将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集中收齐,并将组织关系待转的新生党员的基本情况填入《西安财经学院2007级新转入学生党员登记表》(表二)(新考入的研究生、本科生、专升本学生均要填写,要准确无误),于10月30日前到党委组织部集中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联系电话:82348518。
    三、 做好新生党员培养教育工作
    1、各党总支在10月底以前在新生党员中要开展以围绕“学习党章,重温入党志愿书,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为主题的党日系列活动,并在11月2日前将开展活动的情况报院党委组织部。
    2、各党总支要及时将新生党员编入学生党支部、党小组,加强对新生党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各总支对新生党员要进行党的先进性教育,提出纪律要求。对预备党员要及时安排两名联系人(正式党员)继续培养。
    3、对于新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要了解其入校前的教育培训情况。并应及时为其指定培养人,继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
    
                                                                 2007年9月26日
  
主题词: 新生  党员  接收  通知
抄送:院党委委员,院领导,档(2)。2007年9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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