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工作

关于印发《中共西安财经学院委员会基层党支部设置调整和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年05月05日 00:00 点击数:

西财党发〔2016〕14号

关于印发《中共西安财经学院委员会基层

党支部设置调整和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中共西安财经学院委员会基层党支部设置调整和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已经2016年5月5日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西安财经学院委员会

2016年5月5日

抄送:校党委委员,校领导,档(2)。

中共西安财经学院委员会                      2016年5月5日印发

中共西安财经学院委员会

基层党支部设置调整和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我校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新一轮处科级岗位设置调整及干部聘任后的实际情况,决定2016年5月上旬启动基层党支部设置调整和换届选举工作。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基层党支部设置调整和换届选举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党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部署,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负责组织实施。

二、时间安排

2016年5月上旬-6月上旬。

1、基层党支部设置调整:5月15日前。

2、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6月10日前。

具体见《基层党支部设置调整及换届选举日程安排》。

三、工作原则

1、党支部设置

党支部设置应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为依据,以有利于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组织活动、有利于提高活动效能为原则。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设立党支部。

二级学院(教学部)党支部一般按基层学术组织或学科、专业团队设置,学术组织人数较多的,可按研究方向设党小组;离退休党支部一般按离退休人员居住区域设置;机关党支部一般按部门设置,正式党员不足3人或党员人数较少的部门,可与业务相近、联系较为密切的部门联合成立党支部,联合党支部内可设若干党小组;图书、后勤党支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设置。

学生党支部由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党委从便于开展组织活动、有利于学生管理、能够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作用的角度,科学设置,保持连续和相对稳定。原则上学生党支部的党员人数不超过30人;党员人数过多时可视实际情况分设党支部或党小组。

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的设置调整须报党委组织部审核后呈学校党委审批。

2、党支部委员会设置

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可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由新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其中设书记1人;党员人数7人及7人以下的党支部,不设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名。

3、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设置

结合我校实际,基层党委(党总支)原则上设委员5—7人(二级学院党员人数超过100人以上的,按7人设置);直属党支部原则上设委员3—5名。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统战委员、青年委员或保密委员等,书记、副书记按学校党委已确定的职数设置。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

四、工作程序

1、党支部设置调整

(1)呈报党支部设置调整请示。需要增设党支部或调整党支部的基层党委(党总支),应呈报党支部设置调整的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是:拟增设、调整党支部的原因,拟新设立的党支部名称(名称要规范),拟调整的党支部要列出调整前的党支部名称和调整后的党支部名称,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后呈报学校党委审批。

(2)按照学校党委关于基层党支部设置调整的批复,基层党委(党总支)及直属党支部做好换届选举准备工作。

2、党支部换届选举

(1)进行宣传思想教育。基层党支部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是实现党的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以此为契机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组织党员紧密联系实际,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条例,结合换届选举工作,对全体党员进行一次党的民主集中制教育、干部政策和党员标准教育,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把基层党支部建设成为团结带领师生员工完成本单位任务的坚强堡垒。

(2)呈报党支部换届调整的请示。本届党支部委员会要向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呈报关于换届调整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是: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成立的时间、届满时间,拟于何时举行换届选举,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地点、议程,提出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名额、选举办法等,经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核同意后即可着手进行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

(3)起草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基层党支部要起草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回顾总结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提出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工作要点和努力方向。起草党支部工作报告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反复修改完善,最后由党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

(4)酝酿提名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基层党支部提名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要按照学校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选举工作条例》(党字[2004]11号)文件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

(5)审查、选举。基层党委(党总支)对各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名单进行初审,原则同意后再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6)上报选举情况。党支部委员会将选举情况(包括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每个当选人获得的票数)及党支部委员分工建议报基层党委(党总支)批准。

(8)上报委员会选举情况。教工、学生党支部委员会在基层党委(党总支)批准后开会选举党支部书记,并进行委员分工,将结果报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批。基层党委(党总支)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3、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换届选举

(1)安排部署、学习动员

学校召开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换届选举工作。本届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召开相关人员会议进行动员,统一思想,把握政策,明确任务;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使党员掌握党的干部政策和组织原则,正确行使党员民主权利,为换届选举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2)总结工作、提出目标

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起草任期工作报告,同时报告本单位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工作报告要在广泛征求党员和基层党支部意见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准差距,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党建目标任务及实施措施。

(3)发扬民主、酝酿候选人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在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两下两上”反复酝酿的基础上民主推荐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要兼顾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教学、学生工作和管理一线党员代表,以有利于开展本单位组织工作为基本原则。二级单位党员行政主要负责人一般应进入委员会。

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推荐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程序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人数不少于应选委员人数的120%,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学校党委组织部对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上报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4)提交换届选举请示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5月20日前向党委组织部提交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请示。主要内容包括:党员大会召开时间、地点、主要议程、工作报告、选举办法(草案);新一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简要情况,现有师生党员基本情况等。经学校党委原则同意后方可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5)正式选举和上报审批

正式选举。选举时,到会人数须超过应到人数(有选举权的党员)的五分之四。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要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方可当选。

选举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党员大会结束,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并及时将选举结果及委员分工情况报校党委组织部呈学校党委审批。

当选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以及各委员分工,经学校党委批复后生效。

五、党支部书记及基层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任职条件

1、具有履行本职位所需要的理论水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大局、讲团结、讲稳定,能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2、热爱党务工作,党性强、政治业务素质高。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有民主作风、全局观念和奉献精神。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带头执行各项决议和决定,善于集中正确的意见,善于团结同志。

4、密切联系群众,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具有较强的群众观点,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能正确行使职权,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

5、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党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原则上应在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党支部书记中产生。

6、身体健康,在岗职工年龄符合学校党委干部任职规定。

六、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党支部换届选举

党支部换届选举要做好充分的组织酝酿和思想动员工作。广大党员要严肃认真地对待党支部换届选举,选好班子,特别是对党支部书记人选,要选出热心党务工作,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且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的优秀同志担任。为便于开展工作,机关党支部书记一般应由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一般应由党员基层学术组织负责人、系主任(专业或课程建设负责人)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辅导员担任,也可由教师党员、党务干部或优秀的高年级学生党员担任。为了有利于学生党员管理,有利于在学生党员中开展丰富多彩的组织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也可在有条件的学生党支部增设学生党支部副书记,由优秀的学生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在具有3年以上党龄的优秀党员中选任。

本次党支部换届调整工作计划于5月下旬结束。有特殊情况需延期换届选举的,应报党委批准。

2、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换届选举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筹备工作,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圆满成功。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换届选举与党员教育结合起来,以换届选举为契机,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党员党性观念和民主集中制观念,进一步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切实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

(3)在换届选举中要遵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文件法规规定,规范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在选举工作中,要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凡发现有干扰正常选举工作的情况,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本单位委员侯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加盖印章后报校党委组织部,经校党委原则同意后,再进行大会选举。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做好信息沟通及反馈工作,将本单位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安排及时报党委组织部,以便统筹安排。

(5)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选举大会之前,必须核实以下情况,并向党委组织部报告:本单位党员总数、正式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应到会人数、不能到会人数及其原因。

(6)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选出后,报校党委审批。要求及时向党委报告两次选举情况,两次报告的主要内容:一是召开党员大会时间;本单位实有党员人数,其中正式党员数,有选举权的党员数;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大会选举发出选票数,收回选票数,其中有效票数;当选委员名单 ( 以得票多少为序 )及票数 ;选举中的其他情况。二是召开新一届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时间,出席委员数,书记、副书记得票数,委员分工情况等。

(7)学校党委批准通知下达前,上届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和正、副书记仍要履行职责,坚持正常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通知下达后,上届委员会与新一届委员会要认真做好交接和有关资料归档工作。

(8)离退休党总支选举前,要将已经离退休的党员组织关系从相关部门转入到离退休党总支,由离退休党总支负责编入相应的党支部,并参加离退休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作出具体时间安排。整个换届选举及上报工作从2016年5月上旬开始至6月上旬前完成。

以上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照学校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选举工作条例》(党字[2004]11号)文件规定程序进行。

附件1.基层党支部设置调整及换届选举日程安排

     2.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程序说明

                      中共西安财经学院委员会

                          2016年5月5日

基层党支部设置调整及换届选举日程安排

项目

工作时间

工作内容

责任部门

换届工作准备

51 -4

准备党支部设置调整及换届选举材料

组织部

换届工作启动

55-6

发布通知,召开会议,布置安排工作

组织部

党支部换届调整

57-11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向党委组织部报送本单位党支部设置调整请示材料

各基层党委

(党总支)

512-14

党委组织部审核并呈学校党委审批

组织部

党支部换届选举

515-20

按照学校党委基层党支部设置审批意见,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做好宣传教育,组织安排本单位党支部换届选举

各基层党委

(党总支)

各党支部向所在单位基层党委(党总支)呈报党支部换届调整请示、起草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酝酿提名委员候选人

各党支部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对党支部提名候选人进行审查

基层党委(党总支)

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并将选举情况报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批

各党支部

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批后,召开支委会选举党支部书记,进行委员分工,并报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批

各党支部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将本单位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基层党委(党总支)组织部

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换届选举

521-24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安排部署换届选举工作,起草工作报告,酝酿候选人,向党委组织部报送换届选举请示、选举办法等材料

各基层党委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525—

65

组织部上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换届选举请示呈学校党委批复

组织部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召开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新一届书记、副书记并向组织部报送选举结果及分工

各基层党委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66-10

组织部汇总选举结果并报学校党委审批

组织部

注:如有变动,随时通知。

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换届选举工作程序说明

一、准备工作

1、本届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学校党委有关文件规定,提高思想认识。

2、本届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扩大会议,研究确定委员会组成原则、委员名额、差额比例及选举办法。

3、本届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委员候选人提名工作(两下两上)

4、本届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起草工作报告,总结任期工作,重点是近一年来的工作。

5、选举前向党委组织部上报以下材料呈学校党委审核:

(1)关于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换届选举的请示

(2)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作报告

(3)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简介

(4)党员大会议程

(5)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二、正式选举工作程序

1、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2、本届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做工作报告

3、表决通过选举办法

4、通过监票人名单,宣布计票人

5、大会进行选举

(1)工作人员清点并报告到会人数(看是否达到会议的有效人数)

(2)宣布应选委员名额和候选人名单

(3)发放选票(检查发出的选票是否与到会人数相符)并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4)投票

(5)计票(首先清点收回的选票然后计票)确定选举是否有效

(6)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

(7)主持人宣布新当选的委员名单

6、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三、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1、党员大会结束后,新一届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时召开第一次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等额选举书记、副书记并进行委员分工,委员分工应考虑组织、宣传、纪检、统战等。

2、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结束后,要及时将选举结果及委员分工情况报党委组织部呈学校党委审批。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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